以拿这些不值钱的小玩意,来敷衍我。
这家伙害死了两个无辜的孩子。
居然罪孽程度才10%。被定位成下下品。
或许对饥饿的鬼眼来说,只能算是一块勉强果腹的小饼干?
机敏的陈魁,一下就找到了华点。
他甚至看到手心里的鬼眼,仿佛是在表达赞同地眨了眨眼。
这一眨,还是接连九下。
一一闭眼睡觉吧,你!
没好气的陈魁,直接将右手盖在了鬼眼上。
一世恶人都嫌难吃。
我一个小小的代理阎罗,上哪去给你抓九世恶人!
不知道为了喂你,我承担了多大的风险吗。
若是被地府发觉,怕是丢进畜牲道都算轻的了。
少不得去刀山火海十六狱里走一遭。
当然不喂鬼眼,不是不可以。
它本来就是一个石头变的,饿死是不可能的。
不过换谁突然得到一个新鲜玩意儿,怎么可能不好奇地试上一两把。
而且陈魁的好奇心,可比一般人重的多。
美其名曰,一种天生旺盛的求知欲。
如果不是介于身份限制,他早就跑到十六狱里观光一圈了。
一一好像该回去了。
为了谨慎起见,我这夜路绕得有点远。
黑乎乎的四周,连鬼影都没一个。
估摸着,都快跑到第九殿阿鼻地狱的管辖范围了。
也只有十殿和九殿的交界地,才看不到什么鬼。
还好我从小习惯了走夜路,在方向感上一直不弱。
陈魁一边自语,一边开始往回走。
走着、走着,就发现有些不对劲了。
虽然四处昏暗,但远处那些繁如星辰的阎罗殿外,可是燃着不少火盆的。
那些微弱的火光,能给陈魁在漆黑的夜里作为路标指引方向。
可是他现在,明明朝着殿外的火光而去。
却离那些火光越来越远。
像是脚下的路,自己拐了个弯。
扯淡吧!
我堂堂(代理)阎罗王,居然走夜路遭遇了鬼打墙?!
陈魁自然是不信的。
虽然他这个地府临时工,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法力。
但你要说,有恶鬼敢在地府里使用鬼术戏弄一位阎罗。
那就跟说,有流氓举着菜刀跑到警局里闹事一样。
一一在茅房里打灯笼,找死吗。
若不是鬼打墙的话。
那便很可能是,有法力高强的同行在故意折腾我。
牛头马面这种低级鬼差,应该没有这样的本事。
其它殿主,也不至于戏弄他一个无怨无仇的临时工。
那会是谁?
很快他就得到了答案。
前行数百步,当身后那些微若萤火的光点,彻底消失在黑暗中。
反而在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些光亮。
随着陈魁不断接近,那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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