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的地方。
我的目光扫过了门口那条金毛大狗,它依旧幽幽地望着外面的雨幕。
等回家再说吧……我缓慢地吐了口气,拿着眼镜,走入了电梯间。
之前那起盗窃案,我听公司的同事八卦过,好像是附近那个收破烂的年轻人做的。
而这家伙以前似乎还是富二代权二代,后来家道中落,只能以收破烂为生。
不过,警察一直没找到他。
我乘坐电梯,回到了10楼,满脑子都是以后怎么做都市阴影中的刺客。
“万事皆虚,万事皆允!”我低念了两声口号,走出了电梯。
目光一扫,我看见电梯间靠窗的位置站着道身影。
他有着一头少见的银色长发,特征非常鲜明。
所以,我认得他,他是隔壁公司的副总,据说姓乌。
当然,这可能只是对方的中文姓氏,因为他要么是外国人,要么是混血儿。
这家伙不出道当偶像真是可惜了,长得那么好,连我们公司的女孩都经常去“偶遇”他,给他送花,送吃的,躺赢啊……隔壁老板眼光真不行,有这么一个员工,我早转型做娱乐经纪公司了……也不知道隔壁每天在忙什么,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做什么的,每个人看起来都神神叨叨的,不会真像罗珊开玩笑时说的那样,搞传销的吧?我迅速收回目光,没去打招呼,毕竟大家不熟。
可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那个家伙转身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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