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晚嗓子还没有完全恢复,带了些沙哑,竟把几首怀旧英文歌唱出了特别的韵味。
这周没有出镜,她无论去文旅局还是电视台上班,也就打个粉底画个眼线,涂点唇釉,穿的衣服以宽松舒服为主。
她长发散在脑后,站在夜色一楼的演出台上,穿的是件珠粉色卫衣,下面是深蓝色阔腿牛仔裤和白板鞋。
徜徉在英伦风的怀旧曲调中,她整个人明媚又松弛,清新的文艺范儿十足。
第一首唱完,一楼的呼哨声和掌声就此起彼伏。
与应淮早就说好了,唱完半小时走人。
当她卡着时间点儿准备离开时,应淮笑着追到后台。
“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今儿救了应哥的场,哥不会亏待你,先把酬金转给你。”
“说好了只是救场,不要酬金。”乔晚话音刚落,手机上传来银行卡到账的声音。
她看了眼,两千块。
以前在一楼唱一个小时才五百,不由得凝了下眉,“太多了。”
“不多。你嗓子还没好就来救场,我感激都来不及。”应淮小眼睛中闪烁着意味深长,忽然压低嗓音,“lisa,你的歌声刚刚折服了一位大佬,他想与你聊聊交个朋友。二楼2号包房,去不去?”
“不去。”乔晚果断回绝。
应淮继续劝:“陪大佬聊会儿天,就有可能得到上班十年都赚不到的稿费,再考虑考虑。”
“没得考虑。”她拿起手包,疾步走出夜色后门。
她急于离开,站到路边就开始在打车软件上找车。
连着找了两辆都要等七八分钟,便打消了打车的念头,想等车流少一点去对面坐公交车。
“想去哪儿,我可以送你一程。”
一个陌生男人的嗓音在她身后响起。
她转身,与一个高颀的男人打个照面。
男人穿了身质感很好的手工西装,三十岁上下,五官俊朗硬挺,肌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举手投足间有着贵气和睥睨,眉眼中却又有股难掩的邪魅。
乔晚没有反应过来,男人已朝她走近,“刚刚在夜色听了你唱的英文歌,让我想起一个多年不联系的朋友。”
“这个搭讪的理由听起来很不高明。”乔晚后退,与男人错开些距离。
她已猜到眼前的男人,是要与她聊天的那位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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