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一看,原本黑漆马虎的灶台竟然被擦得干干净净。
而这女人此时正端着一小碗红薯稀饭坐在桌边,吃得一脸淡定。
要知道,这女人原本是出了名的邋遢又贪吃。
除了好看一无是处。
两人结婚前,知青点的人还都起哄说自己傍上了大队长的女儿,大队里最好看的队花,以后有的福享了。
他很清楚,实际上众人暗地里都在拿这事当笑话。
都庆幸自己因为长得不够帅没被当靶子。
没想当这女人竟然和传言的也不尽相同?
等周正霆心不在焉地吃完早饭,竟然破天荒地从炕上的柜橱里拿了盒桃酥出来,“给,把这个带上。”
虽然这场婚事非他所愿,但生米已煮成熟饭。
该有的礼节不能一点没有。
江清月只当他是为了回城的事,想也没想就拿着了。
等出了门,男人又恢复冷漠脸,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
江清月心底有些忐忑,周正霆毕竟和原主不熟,没认出来也是正常。
可一会要见的,可是原主的一大家人,不知道会不会被人发现?
但与其费尽心思去模仿,不如直接认错,说自己痛改前非要和周正霆好好过日子?
江清月一边思考一边低头走路。
前面的男人半天没听到动静,回头一看就见她低着头,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样子。
走路的姿势也和之前大大咧咧的不一样,难不成身上还在疼?
看到周围指指点点的目光,周正霆不得不停下来等她,“江清月,你好好走路。”
江清月这才回过神,哦了一声赶上了他。
两人刚并肩走,一旁村里的大妈们就哈哈笑着开起了玩笑。
“哟,清月这是回娘家呐,手里还拎着好东西。”
“周知青,你咋不替清月拎着,没看人家腿都软走不动了,哈哈哈。”
周正霆蹙起眉头准备去接过来,又听人起哄——
“这嫁了人就是不一样哈,昨天两人看着还不熟,今天就热乎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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