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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章 我确定他不是意外死亡(第3页/共3页)

自己,当年我刚入警局的时候,亲眼见过我师父为了立功,刑讯逼供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最后案子是结了,可那小孩却在监狱拿偷磨的牙刷直接插进了自己的喉咙。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不能背着自己的良心做事。”

郝顺也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经历。

难怪他情愿得罪领导,也死活不接受意外死亡的结论。

因为那样的结论,违背了他当年立下的初衷。

难怪李叔会说,他是一个好警察。

“对于十五年前的案子,我是最为清楚的。”老范继续道:“既然你们在查这个案子,为了让你们少走弯路,所以我才专门让你们来找我。”

郝顺点点头:“那就太好不过了。”

“其实这个案子,最大的几个疑点有三个。

第一:孩子额头上的针孔是哪来的?

我当时查找过孩子家里所有的地方,都没发现有类似针的东西,所以我可以断定,这针孔一定不是孩子自己弄的。

而且针孔的位置正好位于阳白穴,并且刺入足足4公分,如此精准的扎针,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说明凶手对于穴位有非常清晰的理解。

第二:为什么要给孩子穿荭色的衣服,当时有人提出孩子有异装癖,但我经过走访调查,确定孩子从来没有这个嗜好。

第三:为什么要在孩子的脚踝上绑上秤砣,如果孩子真是玩自虐,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除非他早就想好不活了。

但从孩子的种种迹象上看,他并没有自杀的倾向。

还有,我们去的时候凳子是被踢倒的,按理说,只有自杀的人,才会选择把自己吊上去后把凳子踢开。

既然孩子不是自杀,那这凳子就是被人为踢开的。

所以我综合以上几个疑点判断,孩子绝对不是自虐也不是自杀,他一定是被人故意谋杀的。”

“可法医从孩子的裤裆里面检测到精斑又是怎么回事?”陈轩然插了一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