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媛媛和她的代理律师,除此之外,还有七八个人在观众席位上。
被告这边只有被告人陈迅,代理律师牛谷红,律师助理黄依依。
所有的判决,都要有法律依据,具体哪一条。
原告徐媛媛提出的第一条索赔,是15000元,手机费用。徐媛媛提供了购买交易记录和发票,交易价格是15400元,交易日期当天,手机丢了。
除了发票,徐媛媛还给了她和陈迅当天的视频电话截屏,截屏上有日期也有时间。
牛谷红直接放大招:陈迅在医院拿到检测报告的时间,推测出到达长丰公园的时间,也就是说,陈迅还在医院的时候,徐媛媛等人已经离开长丰公园,陈迅不可能偷徐媛媛的手机,徐媛媛给出的证据没任何用。
至于视频电话的截图,牛谷红认为是断章取义,她拿出了徐媛媛报案给出的证据,是徐媛媛和陈迅视频电话的全部录音和录像。电话记录显示,徐媛媛一开始就对陈迅进行威胁,甚至辱骂。
证据之下,徐媛媛第一条,说陈迅偷窃她的手机,明显不成立,至于陈迅捡到手机没归还,需要法官来判定如何赔偿。
徐媛媛的律师申请让陈迅归还十万元的中介费用,律师的证据是:陈迅是杨星宇姐夫,两人联手骗了徐媛媛十万元。
牛谷红再次放大招:陈迅跟杨梦雪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跟杨星宇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杨星宇知道陈迅住的地方,提供信息给徐媛媛,价格也是徐媛媛公开在网上说的,整个交易过程,陈迅没参与,索赔钱应该找杨星宇,与陈迅没任何关系。
整个过程,不到三十分钟,双方交换证据完成。
后面的辩论,一点都不精彩,精彩的是观众席上那些人的表情。
原来,徐媛媛在微博上已经有百万粉丝,粉丝以为徐媛媛被骗,特意来支持的,没想到,被骗的是粉丝,徐媛媛破口大骂陈迅的录音他们也听到了,粉丝们整个人都不好了。
原来预计的2个半小时官司,一个半小时结束,审判长驳回了徐媛媛的全部请求,并宣判陈迅赔偿徐媛媛199元,陈迅将原告徐媛媛的手机在马路上,是导致手机被毁的直接因素。
陈迅是在被辱骂的情况下,将手机扔掉,属于遭到攻击后的应急反应,主要责任,应该是攻击发出方承担。
同时,宣判徐媛媛赔偿被告律师费,诉讼费等一万七千块。
徐媛媛表示要上诉,陈迅表示接受法庭判决。
“十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上诉。”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
时间还早,审判长随便看了看后面两场安排,吃惊的问:“后面两场的被告人也叫陈迅,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陈迅和牛谷红正在往外面走,听到这话,也笑了:“对,都是我。”
“你也算一诉讼达人了,我当这么多年法官,第一次遇到一天三次诉讼,被告人是同一人的。”审判长感叹。
【这一章和后面一章都比较平淡哦,因为打官司实在太乏味,写得搞笑又太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a>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