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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操时挥舞着班旗,阳光倾洒,是一只翱翔的雄鹰,羽毛发着耀眼夺目的光。
整个人就像他手机屏保的五星红旗,鲜艳闪耀,气势磅礴。
人是有趋光性的。
女生喜欢,老师又爱又恨,男生欣赏。
这就是十六七岁的沈斯京。
风头最盛那会儿,他的名声从附中传到千里之外的三中,都说武北附中有个巨帅的坏学生,有辆特别带感的摩托车,走在路上三天两头被女孩子要微信,还老是笑得流里流气的,特别好看。
太招蜂引蝶,学姐受不了,闹着要分手。
女朋友闹了别扭,沈斯京二话不说去哄,回来脖子上就多了吻痕。
最初,宋茉只知道他有女朋友,只会难过,心里酸涩。
真正掉眼泪,就是那一次看到了他脖子上斑驳的吻痕。
两人沿街走在熟悉的小巷路上,路灯高耸昏黄,大黄狗汪汪叫。
她径直走在前面,克制不住地想两人种吻痕的亲密姿势、暧昧的吐息,她嫉妒得像被人掐着喉咙灌了一缸陈醋酸水,红着眼眶,扑簌簌地掉着眼泪,心里暗潮汹涌,极恨他的不检点。
他明明警告她不要搭理送情书的男生,自己脖子上却多了丑陋的吻痕,跟虫子爬一样,红艳艳的。
恶心,讨人厌,呕,想吐。
呸。
她觉得她就像小说里的恶毒女配,拼命渴望着他们分手。
希望他们过得不幸福,最好天天吵架,她衷心地诅咒他们。
面对妹妹的控诉,沈斯京挂不住脸,狼狈羞赧,尴尬挠着脖子。
羞恼间,怒火也跟着旁逸斜出,忍不住粗声说:“这是谈恋爱要做的事,你别管,也别学。”
宋茉眼眶通红,起了逆反心理,咬唇冷笑:“我就学。明天我就找隔壁学委谈恋爱。我也学你种这些......东西。”
她面皮薄,说不出吻痕草莓之类的,觉得羞耻。
但沈斯京知道。
话落,遥遥腾空飞来一个书包精准砸在宋茉身上。
书包里面没什么东西,空空如也,轻如羽,但就是砸得宋茉刚止住的眼泪哗哗往下掉,心脏抽痛,觉得他对她一点儿都不好,不温柔,也不懂她。
他就只会黏黏糊糊地跟班花校花聊天,什么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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