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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喜云和艳子上镇上买衣服,初识任冲(第3页/共3页)

nbsp;有一件秋天的打底衣,粉红色的,正是喜云喜欢的颜色,只不过结婚之后,她一直没穿过粉红色,总以为那是未结婚的少女穿的。

男子看出来了:姐,你试试这件,肯定合适。他从衣架上取下那件衣服:试衣间在后面。

艳子也感觉好看:快,去试试。

喜云拿了那件衣服,到了试衣间,把自己那件松垮的已经看不出是白色还是黄色的衬衫脱了下来,换上了那件粉红色的衣服。她出来的时候,很羞涩,低着头,仿佛做错了事情一样。

艳子一声尖叫,把喜云吓了一跳:太好看了,就像变了个人。喜云不安的看了男人一眼,男人的眼里也放着光:你自己照镜子吧。

喜云到了镜子一看,粉红色衬出了自己那白皙的皮肤,就是打底衣是弹性的,有点紧,她看到镜子里自己胸前鼓鼓的,连忙说:好像是小了,换一件吧。

喜云怕自己没有勇气穿出去这件衣服。

姐姐,这些衣服都是均码的,你呀,就是不习惯。你问问这个姐,效果怎么样。

倩倩也在旁边说:妈妈好漂亮。

艳子在喜云耳边说:就这件,这件衣服招男人。

喜云白了她一眼:不正经。

男人说:姐姐,这件是今年流行的新款,真的很好看。而且你皮肤好,这个颜色也衬,你穿上这件也显身材呀,你还这么年轻,正是穿这样衣服的时候。

被人夸年轻漂亮,喜云虽然不好意思,但心里终究是高兴的,而且,还是这么一个年轻不令人讨厌的男人夸她。

以前,明祥从来不夸她,她想穿件新衣服,明祥也总说她,怕她太漂亮,穿的好了出去招人。

所以,结婚了这五六年,她的衣服都是这种宽松的大妈级别的。

男人又拿出了一件短外套,翻领,简洁,是黑色的:姐,配上这件外套看看。

喜云套上那件短外套,太美了,艳子说。黑色配着粉红,又大气又活泼,不张扬也不低调,喜云都感觉自己的气质一下子都不一样了。

当然,农村人是不会懂气质这个词的。她们只知道好看不好看。

此刻,喜云想到了气质这个词。而男人的眼睛,一直都没离开过喜云:你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呢?

艳子拍了一下男人:你是不是看上我这姐妹了,说的这么好听。

喜云一下子就脸红了,她看向男人,男人也正看向她。两人愣了愣,男人笑了:姐姐,你说啥呢,我还没结婚呢?

哟,还是处男呀!

这下喜云的脸更红了,她连忙脱下衣服:不买了,我们走吧。

艳子说:真的挺好看的,你回去可别后悔。

男人说:这样吧,我新开的店,现在是八折销售,看你穿得挺合适,给你们七折,一共80块,就是个进价,给带一下。

艳子也挑了一件一模一样的,她自嘲:我皮肤没有喜云好,不能穿粉红色,只能选这件黄色了。

喜云终于动摇了,咬咬牙买下来了,然后,还买了一条牛仔裤,就是电视里女的穿得那样的。

最后走的时候,男人说:我叫任冲,就是这镇上的,之前去广州打工做服装了,现在回来刚开店,你们以后介绍别人来我这里买衣服呀。

艳子说:好,肯定来。

喜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回头又看了一眼,发现男人也正看她,她有点慌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