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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日记(第2页/共3页)

,他转身找零的时候,我死死的盯着他的后脑勺,他的头型很不好,一点也不圆,但是他有头发,而发型可以用来掩饰头型,我突然生出一个古怪的念头,我想用尽全身的力气,朝那个脑袋砸下去,我好想知道,血和脑浆闻起来是什么味道,会不会也跟石楠花一样?

我终于还是忍住了,店里还有别的客人,这家店离家也太近,进店之前还遇到了弄堂里的邻居,老板敬畏的将找零递给我,不是我的错觉,他大概把我当成了疯子?仅仅是拿着榔头就能让人畏惧?真可惜小时候我没有钱买榔头,我那时只是个夹着尾巴的瘌痢头。

我为什么一直没有杀了我老娘,我不知道,或许是为了每次被画了眉毛之后,她都会给我五毛钱让我去买一个老虎脚爪,金灿灿的老虎脚爪,又焦又脆,上面还刷了一层雪一样的糖霜,又好吃又解馋。

也可能她是唯一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的人,她洗我的衣服,做我的饭,这些我是不会的,我只会化妆。我的钱都存在她那,杀死她之前,她要不给我存折或者密码,这是很麻烦的事情。那就暂时还让她活着吧,还有她的情人。

近年来,她已年华老去,那老生意是做不了了,却学人做起了股票,天天拎着菜篮子打听内部消息,一来二去,还弄了个相好回来,每日里双宿双飞。

我从不跟她的相好说话,老贱人倒也从不逼我叫爸,所以大家也相安无事,这人每日里小酒小菜的不断,这人六十来岁年纪,身体却好的跟小伙一样。

我拎着锤子回到家的时候,门依旧反锁,就如同我童年时候的每一天,血一阵阵的涌向脑子,我只想一脚踹开门,宰了这对狗男女!

突然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想杀人,就去杀吧,你的名字叫做榔头!你将是这座城市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连环杀手,他们永远抓不住你,永远!

我没有踹门,我去了打短工的摄影工作室,我决定今天要杀一个人,我要做些准备,从今天开始,我的名字叫做榔头!这座城市,就是我的猎场!

脑浆闻起来像不像石楠花的味道?好期待啊……

摄影工作室里空无一人,窗户开着,风把背景布吹的刷刷作响,月光洒落在灯架上,钢管反射着月光,就像是一把弯刀,灯架阴影里是凌乱的电线,我拎着榔头随意找了个道具箱坐下。

我有些疲惫,体力似乎过渡透支,我倚靠在墙壁上,脊椎骨被硌的有些生疼。我脑海一遍一遍循环放映着不久之前的画面,八角榔头上有干涸的血迹,红白相间,很像是混合了草莓的酸奶,红的是血,白的是脑浆,它们就像是烟火一样溅射出来,沾到了我的榔头上。

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一个将会载于史册的日子,那就是我,我杨立军!我就是榔头!榔头就是我!

我再也不是那个只能把光头埋在膝盖里的瑟瑟发抖的窝囊废了,我可以主宰他人的生死,生与死就在我一念之间,我就是逡巡在领地内的雄狮,我有锐利的尖牙,有破风的爪,我追赶的脚步声,就是死神吹响的号角,杀人的滋味竟然是如此的美妙,仿若登临峰顶,只手可覆天地。

我不知道那姑娘叫什么,但是没关系,明天的报纸将会告诉我她的名字,她不仅仅是我的一个猎物,还是我第一个女人,为什么是她?我问自己,因为我憎恶红色,这颜色就像是我肉里的刺,眼中的钉,就像是地狱中的火焰一样炙烤着我,烤的我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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