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中,受害人第一个没有丧失认知的能力,第二个没有丧失行为的能力,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受害人对于他们发生关系之前的亲昵行为,比如搂抱、亲吻、抠摸都没有拒绝,也没有任何苛责,这都说明她内心已经是同意了,后面发生关系,她的反抗也并不激烈,而且很快就顺从了,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过度使用暴力,完事后,她马上提前交易,这种情况下。个人认为是不能认定是强尖罪的,或许认定为嫖更加的合适,当然,这个李大贵确实可恶,我看他一次都想打他一次,可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要是事实为依据,法律必须尊重每一个的自然人,就算是人渣也有人权。”
欧小川这个分析。
这个高度,太可怕。
不少老检察官都微微点头,明显认同。
唐秋雨越发感觉欧小川的不可思议了。
怎么都是一个学校的,自己和她的差距这么大呢。
她刚才看了一个案子,连几个人名都记不住,别说里面错综复杂的关系还有案件的走向了,怎么这个欧小川就能说得头头是道,还让人信服呢。
温晓敏没想到被自己人拆台,虽然也觉得他说得有理,可是自己才是检察官,面子放不下,还是冷脸回答:“欧小川,你不是和这个犯罪嫌疑人有什么关系,你说我带有主观感情,我怎么觉得你才是呢,逮捕与否,直接决定了案子的走势,不逮捕他,这个案子基本就这样了,你这是在放纵犯罪。”
因为现在还是这个2013年,这年代对于这个犯罪嫌疑人还是比较的高压政策的,对于强尖罪还没有很深刻的认识,上面的政策基本都是“有告必抓,构罪必捕”。
所以一般公安机关程过来的案子,很少有不捕的!
这与18年后的“少捕,慎捕”完全不同。
除非案子真的有明显的矛盾,或者重大的错误。
还有一个人原因,那就是不捕的案子,要经过全部检察官讨论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这个流程太麻烦了。
所以检察官们能捕都捕了!
捕了再说嘛。
这不是后面还有起诉阶段。
这年代,还没有羁押审查率这么一说,你不捕,别人还会认为你是在放纵犯罪,收受了别人的好处。
欧小川突然昂首挺胸,义正言辞。
“温检,你这话是对我极大的侮辱,我欧小川,只为真相说话。”
这一句话,在整个侦查科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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