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采生折割,只要知道消息而不禀告的人,也会被视为从犯,依律斩首。”
说到这里,王俭看朱高煦听得认真,也不免讲了其它关于贩卖人口的刑罚。
例如买卖同罪,还有街头阻止衙役解救“被采生折割”者,可当场斩首等。
从中不难看出,大明对于拐卖和采生折割的律法立的尤为严苛,而这样的严苛背后,也代表着拐卖和采生折割在元末明初这段时间到底有多么严重。
“依你看,被采生折割的人多吗?”
朱高煦听完后询问了一声王俭,王俭听后愣了愣,他没想到这个二殿下居然还会关注这些。
“卑职没去看过,但卑职有朋友在外城班值,据他们所,南京城上元县的养济院内便有‘被采生折割’的两千余人,大部分均为至正年间被拐卖后遭到采生折割的孩子。”
“这么多?”听到两千余人这个数目,朱高煦停下了脚步,心里不敢置信。
他已经了解过南京城的情况了,南京城分为东城和西城,东城为上元县,西城为江宁县。
也就是说,如果上元县有两千多個被采生折割的人,那西城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三十多万人的南京城,居然有四千多个被采生折割的百姓。
王俭的话,让朱高煦更了解了元末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乱局。
回过神来后,他继续带队往前走,顺带询问起了王俭:“养济院只收容他们吗?”
“不止……”王俭将自己所知全盘而出。
简单来说,从唐代开元年间开始,汉人王朝都会营造诸如育婴堂、安济坊、居养院、福田院、漏泽园等都为古代的福利慈善机构。
洪武元年和洪武五年,朱元璋先后下诏建立孤老院。
不久之后,朱元璋又将孤老院改名为养济院,并下令全国各县分别建立养济院,而养济院的其收养对象为民间“孤独残病”及不能生育者。
到洪武十七年,朱元璋又宽松收养范畴,将孤儿及穷苦年老而没有人养育者收入养济院。
地方衙门应收养而不收养者,官员杖六十。
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扣,官员以监守自盗论罪,克扣物资超过六十两则斩首。
这些种种律法,都表面了朱元璋体恤百姓。
可是对于朱高煦来说,他曾经看过大树营三村百姓被通知强行迁移时的模样。
因此,他并不认为朱元璋真的体恤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