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x很爽,但这也只是一时的。
在安德雷莫斯带着里克逛了一圈周边黄铜龙们的领地回家后,安德雷莫斯有些犯难起来。
孩子能吃,这无疑是件好事,但钱包空空,也禁不起长久挥霍。
面对如今里克食量的日益大开,原本只能吃“软饭”的里克,现在已经是软硬来者不拒了,安德雷莫斯觉得不能再座山吃空下去了。
他得接单赚点金币了!不然这儿子可着实不好养啊!
“亲爱的吾友,里安罗德亲启:”
“吾友,许久不见,想说的话甚多但近日吾领地财力紧张若有高额的雇佣任务还请帮忙关注一二”
安德雷莫斯操纵着法师之手,用沙漠月狼狼王尾巴毛制作的大笔沾染着墨水在纸上肆意飞舞,劲道的笔风与工整的字迹让人难以联想到此等好字,居然出自一条黄铜龙之手!
狼毫笔,安德雷莫斯十分喜欢这只笔。
原因无它,只因为这是里克送与他的第一份礼物。
又有哪位父亲会拒绝儿子的礼物呢?
比起用鸟类羽毛尾尖制成的笔,安德雷莫斯明显更加偏爱用里克送的狼毫!
因此每每需要写信之时,安德雷莫斯都会开心的拿出来。
像这类新奇的小玩意,他这富有想象力与创意的儿子还制作了不少。
作为金属龙中少数有艺术细胞的龙类,安德雷莫斯很是鼓励里克的创作与发明。
在给他的好友,赤铜龙里安罗德寄信时,安德雷莫斯也送了一支狼毫笔于其中。
赤铜龙与黄铜龙一样,他们对于艺术品的喜爱要高于金属制品的喜爱!
新奇而富有创新力的狼毫笔,毫无疑问是安德雷莫斯觉得非常值得送出的礼物!
有创意与新意,而且还有面子!
写好信,塞信封,再滴落一团红色印泥,安德雷莫斯掏出印章轻轻一盖便完成了封件,整套流程如行云流水般的艺术一样流畅丝滑。
目送着蛇人信使将信件送出龙巢后,安德雷莫斯回到弯刀峰的龙巢里。
今天,得需要让里克开始练习魔法、吐息还有飞行了!
他相信,居住于人类城市地下城的老友里安罗德要不了多久,就会给他带来好消息,因为他的消息网络一向特别灵通。
在离开龙巢之前,他得给里克安排些任务才能放心。
对于一条金属龙而言,强大的龙语魔法毫无疑问是真龙力量的象征!
而身体素质偏向金龙的黄铜龙,在体格与力量都要比起同年龄段的银龙,赤铜龙和青铜龙更加强横。
所以在给里克安排学习任务之际,安德雷莫斯选择了金龙与黄铜龙都会走的一条路子:魔武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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