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算是”二字实在是妙极,神人鬼妖,四界等级有序,但是世间万事都少不了有疏漏模糊,这次恰巧便被二仙撞上了。
人乃万物之灵,灵气最重,经常会影响身边其他生命。凡间素有犬无八年,鸡无六载之说,就是因为即使是家禽,跟在人身边久了得了智慧也容易成精。更有甚者,就连死物接触了凡人气血,天长日久也能成精。因此,凡人日常用物也偶有成精的——笔、扫帚、凉席,都曾修成过精怪。它们因受人血而成精,又靠吸人元气方得修炼,所以托福修**仙。可是因为他们无窍,修行困难,往往敌不过天劫,只能落得个灰飞烟灭的下场,难以成器,而白泽神君先前所见的,就是一口缸成了精。
“缸?!”青华生怕自己听错了,连忙用手比划了一下。
“对,就是一口缸,”越鸟解释道:“世人早有记载,破草鞋可成精,叫败屩妖,每逢天下破败时,就会出来阻塞道路。非但如此,老锅也能成精,可以修**身,占卜凶吉,称作鸣釜。”
青华啧啧称奇,又道:“可殿下既说死物无窍,难得造化,不敌天劫,怎的又说这个破缸精活了一千五百多年?”
越鸟嘴角一挑,又道出一桩因果——原来这成精的非但是一口缸,还是一口极污秽的厕中缸。
青华立刻恍然大悟,凡人修炼需度雷劫,天雷是天生的神兵,无坚不摧,单单有一个罩门短板,那就是忌污秽之物。蝙蝠修炼最怕雷电,它们会从民居偷出女子所用的骑马带,等到了雷电交加的时候,就把骑马带顶在头上,好叫雷劈不着它。若真如越鸟所说,此怪是个厕中缸,那真是天雷都得避着他走,它自然无惧天劫。
此缸原本几十年间只是厕中之物,污秽不堪。彼时民风不化,有弃女风俗。有一日,主人家无心插柳,将一个刚诞生的女婴溺毙于缸中,叫此物占了人血婴灵,就此得了造化。百年之后,这妖精修成了人身。但他无甚慧根,灵性也浅,虽然是一心修道却始终不得天机,修炼了几百年依旧毫无进展。
这妖怪也没什么大志,便化作男子模样经商为生,赚得财帛接济乡民,也算是修得善缘。他每到一处,居三十年必走,以免被凡人识破他长生不老。日子久了,他踏遍八洲之地,熟知各处风土人情、物产民风,几百年下来竟成了本事,非但营商有道,还积累了不少家底。他本是污秽之物,知道自己灵根虽萎,却易度天劫。算到天雷劫将至,他就化回厕缸足足九九八十一年,等天雷来时,他毫发无伤,就此修成仙身。
可这妖怪无仙缘、无慧根,无论他如何修炼,想要封神飞升都着实无望。于是他成日间便经营商道,济贫救困,也实实算是个有善心的。
“小王恐他长此以往心灰意懒,失了修道之心,因此有心让他与小王做个守山的大神,一来他老实本分,二来也好借灵山之境养他慧根佛性。”
青华早就见识过越鸟的慈悲,可此刻他心里却不禁又生敬佩,这里面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只是越鸟不愿挂在嘴边罢了——等到越鸟得道,她也可提携这妖怪一二,助他个正果,不亏他千年行善。想她一介妖王,却肯为如此一个小妖精细作打算,实在是别有一番慈悲在里面。
说话间,二人云驾已至宗阳城,青华正要按落云头却被越鸟止住。光看越鸟的表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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