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离纽约尼克斯上一次夺冠,刚好时隔三十年之久,当初我还没有出生。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只能从家人的谈话中,了解到尼克斯有过总冠军的光辉岁月。
小时候的我,也像其他小伙伴一样,一直期待奇迹能够发生。
即便搬离了纽约,我依旧期待电视上的尼克斯能够夺冠。
可是,得到的永远都是尼克斯失败的消息。
在过去十年的时间里,帕特里克·尤因率领尼克斯两度打进总决赛。
他是纽约人的骄傲,同时也是失败的代名词。
我是天生的赢家,从小就讨厌失败。
我曾私下发誓,如果有机会成为尼克斯的一份子,一定要替尼克斯赢下所有。
如今我刚刚为雪城橘子人拿下了校史首座NCAA冠军,我有信心将冠军带到NBA,带到尼克斯。
其实我并不在意是否能成为状元秀,我真正渴望的是为尼克斯打球,重新为尼克斯捧起总冠军奖杯!
作为纽约人,重铸尼克斯的荣光,我辈义不容辞!”
文抄了一番的杜恩,刚要掏出秀兵证,意犹未尽的安东尼听到杜恩说完,顿时激动的从车里跳了起来。
脑袋磕了一下也不要紧,安东尼吃痛之后,反倒抱住杜恩,大笑道:“法克!
兄弟!你的脑子怎么长的,你也太有才了吧?
如果不是因为你的皮肤,我都以为你是跟我一起长大的!
你居然把我憋了十几年的心里话,给我说了出来!
没错,我就是纽约之子,我要重铸尼克斯荣光,为所有纽约人夺冠!”
“车里应该有纸和笔吧?杜恩,劳烦你帮我写下来,我要全文背诵,拜托你了。”
安东尼非但不傻,反倒很聪明,一下子就听明白了,打家乡篮球的好处。
如果能够在纽约打球,未来他的收入,绝对会比在其他球队打球更高。
除此之外,提高名气方面,纽约尼克斯也有不小的优势。
更何况,杜恩事先已经说明,想要夺得状元秀的身份,只能期待大卫·斯特恩暗箱操作,将状元签安排给尼克斯。
作为土生土长的纽约人,谁特么不想在有生之年,再看一次尼克斯夺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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