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在门外看守的阿勇走了进来,拿着对讲机喊了一句:“小伙出业绩了,一共十一万,给小伙卡里打一万一。”
说完,阿勇瞪了我一眼,指着我鼻子说道:“你他妈啥也不是,还不如一个小孩呢。”
小伙,是我们所有人对他的称呼。
在这儿,我们不问任何人的姓名,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姓名,都相互以外号称呼,相互防着。
小伙拉着我的手臂说道:“勇哥,我能请我哥吃顿饭不?”
啧!
阿勇好像很不高兴,咂吧着嘴唇发出感叹音说道:“你们咋都乐意请他吃饭呢?他给你喝迷魂汤啦?”
“滚!”
“赶紧滚!”
我被小伙拉到了楼上食堂,他没如同小地主一样奢靡,点了一碗红烧肉,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和十瓶啤酒后,用牙咬开一瓶,非常过瘾的灌了起来。
嘶……啊!
那股舒爽让人看着别提多别扭了,像是拎着刀在别人身上割下肉以后的大快朵颐。
“哥,现在我才觉着自己像个人。”
他给我送过来一瓶啤酒,又夹起块肉要往我碗里放,被我拦住了说道:“我不吃猪肉。”
“回民啊?那再要一个西红柿木耳炖牛腩?”
我赶紧摆了摆手:“不用,最近上火,不太想吃肉。”
上什么火上火?
我就不想吃!
尤其是看见那天晚上猪把人吃了以后,我再瞅见红烧肉就脑袋疼。小地主请我吃饭的时候,我也不过是捣了几筷子鱼,要是非让我选,我宁愿选窝窝头和酱油汤,也不想吃园区里的一口猪肉,不管这头猪是从哪来的。
小伙好像明白了,把啤酒往我面前多摆了两瓶说道:“那咱喝酒。”
我心里清楚,小伙请我喝酒只是单纯的因为孤单。
在这儿,他什么话都不敢说,什么事都不敢做,每天除了坐在电脑前以外,最多就是在大通铺里望天儿,别人敢玩的他全不敢,什么小快乐、夜场,这小子一样不沾,那唯一能发泄的渠道只剩下说说话了。
而我,是那个唯一能陪他说说话的人。
“哥,你那儿研究的怎么样了?”
小伙挺聪明,当着厨房厨师,他没把话说透,让人觉着聊的是业务,可实际上说的却是那天晚上从我脸上看出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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