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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咱把他抢了吧?(第3页/共3页)


唐苏凡满意的看了看杯中的酒水,回道:“没点好看的品相,不然怎么叫美酒呢?”

说罢唐苏凡又提醒了一句:“慢点喝啊,呛着别怪我。”

在唐朝,酒水以黄酒,米酒为主,也有胡商带入的葡萄酒与特调酒,不过那些也多是高官贵人喝的。

这些酒水的度数都在十几度之间,并且因为造酒技术的原因酒水多半浑浊不堪,酒香寡淡。

唐苏凡在喝过一次唐朝本土酒水,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喝过了。味清寡淡不说,那品相还如同汤水一样。

也难怪当年古人动不动抱着大碗或酒坛狂喝,杜甫更是写下了李白斗酒诗百篇的美名。

而一斗酒大概十几斤,唐苏凡还恶趣的想过,要给你这斗酒换成老白干,看你还能诗百篇不?

恐怕只半斗都让你连自己名字都念不全乎,让你诗仙变成小糊涂仙~

唐苏凡虽然前世因为应酬有时候被酒这个东西折磨得不清,但人有时候就是贱,有时候不喝上两口还心里还不自在。

于是回到长安定家之后就去买了些世面上的酒,凭借还勉强没忘的高中酒精提取知识二次蒸馏了一批高度酒,有事没事配上小菜来上一两口。

如此清澈如水的酒,李世民三人还真是第一次见。

程咬金对于唐苏凡的提醒嗤之以鼻,拍着胸脯轻蔑说道:“你个小子,也太小看我们三人酒量了。”

就这样,四人一人一杯,作为主人,唐苏凡学着古人,心里拼接了两句古诗后,装逼似的起了个酒头话:“人生得意须尽欢,会须一饮三百杯,来,走一个。”

嘶~

这话刚落,听得李世民房玄龄二人心里又是啧啧称绝,这小子,又作出了一句绝句啊,实乃大才~

至于程咬金,还是算了,他那大耳朵恐怕根本就是对诗文儒论这些东西自动过滤。

叮!

酒杯碰撞声轻响,就连程咬金手上的动作跟平时相比都轻柔了好多,毕竟在他们三人眼里,自己手中的可是价值不菲的‘琉璃杯’啊。

哪怕三人身居高位,但这用如此‘宝贝’的器物喝酒那也是头一遭。

碰酒后的唐苏凡轻抿了一小口后就放下,这看得李世民笑道:“你这小子,喝酒就不能豪气一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