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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儿的速度很快,三十米的距离甚至还不用一次冲锋,便来到近前,刘振华手中长枪猛然变招。
他松开缰绳,由单臂夹枪变换成了双手持枪,刘振华一只手握着钢筋下端四分之一处,另一手抓着棍尾,随后他身体前倾,双手猛然朝着前面送去,手中钢筋顿时看起来像是长了一米一样。
直接将左侧稻草人捅穿挑飞,他棍身略微向右一震,身子稍稍左倾保持平衡,另一个稻草人的脑袋被拍散。
刘振华在马术学习上展现出了些许天赋。
他的姿势看起来并不像是电视剧影视剧里面的大开大合,一手长枪舞的跟直升机一样,反而比较小家子气,动作利索,但是幅度并不算大。
稍微距离远一些或许都看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这样的马上对决才算是真实。
毕竟影视剧是艺术,需要观赏性,主要目的是让观众看得爽快,看得赏心悦目。
但是现实世界的战争,目的只有一个,杀敌,想方设法的击杀敌人,越是小的动作,破绽越小,便越不容易被对手预判。
单单是方才的刘振华单手持枪换做双手持枪,一些骑术不精之人在双方对冲的情况下就不容易反应过来。
就算是反应过来刘振华的单手变招,方才最后击打右侧稻草人的扫棍也难以招架。
“好!少爷乃真神也。”
杨立超拍手叫好,当初他观地主家少爷学习马术,请来不少好的老师,那地主家少爷也是花费了数月时间方能够在马上厮杀拼搏。
反观刘振华,只有他这个半吊子老师,不到三日的时间,就学会了马上纵横,七八斤重的神兵耍的巧妙,换做是他来和刘振华马上对决说不定都讨不到好处,毕竟在技巧想当的情况下,决定性的因素便是那么几个。
力量耐力和攻击距离。
刘振华比他高些,胳膊长上不少,双方武器长度想当的情况下,刘振华往前送枪甚至要比他长上个十几公分。
双方厮杀这些优势足够成为制胜的关键。
刘振华骑在马上,手持钢筋,看着被自己捅烂的两个稻草人十分满意,“就差实战了啊。”
他现在的马术不说是和那些大将相比,最起码也是个小队长级别的骑兵了。
刘振华看了眼手里的钢筋,骑马的时候,这玩意儿确实没有长枪好用,钢筋前端没有锋锐,将马前冲的力道发挥不了太大,而且还很容易让自己受到巨大的反震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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