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的眼睛,忽然神情微微一怔,人群中有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他穿着淡灰色的西装,戴着金丝眼镜,手里还拿着个公文包。
这幅装扮,乍一看好像事业成功的小老板!但在他的脑袋上,厉少卿却看到墨绿色的气,跟这个妇女头上的一摸一样。
这是人贩子的同伙?
厉少卿原本想去抓人,但心头又猛地一动,现在敌明我暗,不应该打草惊蛇,跟在这个男人的身后,说不定能挖出一个团伙。
老王抓着人贩子往车里走:“少卿,别发呆,收队了!”
不知不觉中,老王对厉少卿的称呼发生改变,从最初的小伙子,到后来的小厉,再到现在的少卿。
从陌生到熟悉,再到现在的亲近。这个老巡警,已经从心底认可了厉少卿。
虽然厉少卿没什么工作经验,但眼睛够毒!能发现别人看不到的问题,有了这个眼力,作为一个在街面上巡逻的巡警,立功升职成了早晚的事情。
老王心底隐隐有个大胆的想法,抱紧厉少卿的大腿,说不定还能立大功。
人与人相处,既复杂又简单,毕竟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所以人际关系比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还要难了两倍。但只要能给别人带来切实的好处,人际关系就会变得非常简单。
坐在警车里,老王见厉少卿还在发呆,不由得问:“少卿,想什么呢?”
看热闹的人群散去,厉少卿一面盯着那个男人,一面回答:“我在想,这个人贩子是单独作案,还是团伙作案。”
“一般人贩子都是团伙作案,很少单打独斗……”老王话说一半,意识到了什么,望着厉少卿问:“你发现了人贩子的同伙?”
被拷在车厢里的妇女,怯懦的辩驳:“我不是人贩子……,只是在路边捡到个孩子……,看他长得可爱……,我没有同伙……”
这般心虚,这般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不光非常的苍白无力,还让厉少卿确认,外面那个男人,就是这个妇女的同伙。
老王的心热了起来,对着厉少卿说:“少卿,你打算怎么办?”
厉少卿把警服脱了,换上便装:“我去盯梢,你回队里申请支援。”
老王从腰间把配枪拿出来,塞给厉少卿说:“小心点。”
望着手里的警枪,厉少卿感受到沉甸甸的信任。
要知道警枪可是警察的第二条命,老王现在把枪给了厉少卿,等于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以及未来前程,都交给了厉少卿,如果厉少卿把枪弄丢了,那两个人都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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