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不像后世,还有一个手机能互相联系。想要在这茫茫大的敬亭山找到李白,无异于大海捞针。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先在城里转转,体验一下当地特色美食。
顺便还能去好地方溜达溜达。
计划到这里,再带小孩子就不合适了,于是二人先把李明达和李治送回贞观,再返回天宝,并且和两个孩子约定第二天再来接他们。
毕竟那种地方,儿童不宜。
一朝皇帝公然拉着秦王勾栏听曲,这件事即使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待都得说声好家伙。
或许是挨着金陵的缘故,宣城的勾栏也比较具有秦淮河特色,李世民拽着不太情愿的李清找了一处河边,坐在船上听取人生经……听曲。
曲儿很好听,唱的是王维的《早春行》。菜并不怎么合口味,李清叨了两筷子就没有继续动筷,而是掏出一包花生米放在桌子上下酒。
唐朝的酒水度数并不大,比啤酒高但也没高到哪里去。原本李清还用小杯,喝了两口后觉得不过瘾,干脆用大碗来筛,豪放得像梁山好汉。
“贤弟好酒量!”李世民哈哈一笑,见李清用大碗,他也换上大碗。
军中男儿,用娘娘们们的小杯子忒也不爽利。
对于李清拿出来的花生米,李世民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才是下酒的好菜啊,至于桌子上的那些菜,李世民只能评价为白花十贯冤枉钱。
盛唐以胖为美,但实际上并不是某些人脑补出来的肥胖,而是那种微胖的丰腴。李清看着船上翩翩起舞的舞姬,啧啧两声。
“啧,感觉胖了点,我喜欢那种苗条一些的。”
李清说是说,可也没耽误他盯着花魁看。
“贤弟莫不是还……还元阳在身吧?”李世民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李清,“这过来人啊都知道,还是身上有点肉最好,干干巴巴的也就是看着行,实际上……啧啧啧。”
“……”李清沉默片刻,憋出一句“别说了”。
李哥,你是了解我的。贤弟我虽说年纪大,但我俗称……
“急了?”
李世民终于把这句话还给了李清,这话一出口,他便感觉无比地舒畅。
怪不得贤弟总喜欢阴阳怪气的,他现在终于懂了。
李清深吸一口气,万万没想到自己也有被别人说破防的一天。
&nbs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