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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毒鸡汤,还是留给有野心的人吧!(第2页/共4页)

做的。

只是,每次都是走过场一般。

别人都是割结结实实一背篓的猪草,而前身都是蓬蓬松松的猪草装一半,其余的时间,就是在山上弄些花啊草啊的。

老宋家的院子里,可是有专门的的一个角落被前身用来种花。m.

什么野山茶花、野百合、黄芩之类的,只要前身觉得好看的,都会弄回来栽种。

在别的人家,若是家里的娃儿这么做,怕不是早就一顿黄金条子抽上去了。但在老宋家,却是没人管的。

宋娟背着背篓,刚出门,就遇到了同样背着背篓的赵美兰。

“娟儿!”

赵美兰从后面追上来。

宋娟回望了这个明显是故意制造偶遇的前身好闺蜜一眼,没好气地开口:“干啥?”

“娟儿,你还在生我气啊?”

赵美兰见状,顿时露出一副委屈巴巴的表情。

宋娟哼了一声,没接话。

她可是融合了前身记忆的,怎么会不知道赵美兰打什么算盘?

以前的时候,前身出来,总会带着什么好吃的。

赵美兰自然也就能从前身这里捞到一点好处。

但宋娟不是前身,虽然被自家爹妈教育不能跟赵美兰闹掰,但她却不会再给赵美兰带吃的了。

眼见宋娟不搭理自己,赵美兰也不气馁,依旧跟宋娟走在一起。

而就在两人转到村后水库大堤上时,赵美兰忽然压低声音叫了起来:“娟儿,你看,王振华!”

宋娟听到赵美兰的话,顺着她的目光视线看过去。

视线所及,一个男生,身形瘦长,穿着一身白色的短袖衬衫,军绿色的长裤,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四方脸,浓眉大眼,白净面皮,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不得不说,这王振华的卖相是真的不差。

至少,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王振华的样貌是相当能拿得出手。再搭配那一副眼镜,妥妥的知识分子形象。

看到前身心心念着的王振华,宋娟总算是能了解前身为什么会失了智。

可惜,宋娟不是前身。

她的审美跟这个年代很有差异。

反正,像王振华这样的四方脸,不是她的菜。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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