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
只是,每次都是走过场一般。
别人都是割结结实实一背篓的猪草,而前身都是蓬蓬松松的猪草装一半,其余的时间,就是在山上弄些花啊草啊的。
老宋家的院子里,可是有专门的的一个角落被前身用来种花。m.
什么野山茶花、野百合、黄芩之类的,只要前身觉得好看的,都会弄回来栽种。
在别的人家,若是家里的娃儿这么做,怕不是早就一顿黄金条子抽上去了。但在老宋家,却是没人管的。
宋娟背着背篓,刚出门,就遇到了同样背着背篓的赵美兰。
“娟儿!”
赵美兰从后面追上来。
宋娟回望了这个明显是故意制造偶遇的前身好闺蜜一眼,没好气地开口:“干啥?”
“娟儿,你还在生我气啊?”
赵美兰见状,顿时露出一副委屈巴巴的表情。
宋娟哼了一声,没接话。
她可是融合了前身记忆的,怎么会不知道赵美兰打什么算盘?
以前的时候,前身出来,总会带着什么好吃的。
赵美兰自然也就能从前身这里捞到一点好处。
但宋娟不是前身,虽然被自家爹妈教育不能跟赵美兰闹掰,但她却不会再给赵美兰带吃的了。
眼见宋娟不搭理自己,赵美兰也不气馁,依旧跟宋娟走在一起。
而就在两人转到村后水库大堤上时,赵美兰忽然压低声音叫了起来:“娟儿,你看,王振华!”
宋娟听到赵美兰的话,顺着她的目光视线看过去。
视线所及,一个男生,身形瘦长,穿着一身白色的短袖衬衫,军绿色的长裤,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四方脸,浓眉大眼,白净面皮,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不得不说,这王振华的卖相是真的不差。
至少,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王振华的样貌是相当能拿得出手。再搭配那一副眼镜,妥妥的知识分子形象。
看到前身心心念着的王振华,宋娟总算是能了解前身为什么会失了智。
可惜,宋娟不是前身。
她的审美跟这个年代很有差异。
反正,像王振华这样的四方脸,不是她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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