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进入南阳县城,谢灵均的手才从袖中机括上离开,这是一个竹筒做的发射器,虽然杀伤性不是很大,但胜在体型较小。
两个经过削制的竹筒套在一起形成套筒,以牛筋作为蓄力,能利用类似注射器的压强原理能将前端的箭矢激射而出,二十步之内击穿人的脑壳问题不大。
自从来到谢家,谢灵均就不停地告诫自己舍弃对世界的看法,放弃固有的习惯,这是个完全不同于自己所习惯的时代。
因此,从卢佾邀请他的那一刻开始,他便保有警惕之心。
不是他以恶去揣度别人,而是在这个时代权利、财富和武力就是一切,什么法律,什么道德,都他娘的要统统靠边站。
就他一个大地主而言,生杀予夺并非难事。
前几日庄子里出现了通奸的男女,他就有权做主将女子给浸猪笼,至于男人,那是不多的劳动力,轻易不会要他性命,而这件事官府是不会管的。
不过谢灵均并没有按照相约民俗去做,事实上他的道德观无时无刻的不在以后世的标准要求他,更重要的是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更想把那男人给沉塘。
妇人准确的来说是个小寡妇,不过十六岁的年纪,这在后世妥妥的还是个孩子,但在这个时代却已经嫁作他人妇。
丈夫死后她依旧伺候公婆,但因没有孩子便成为公婆欺辱发泄的对象,本事豆蔻年华的女子又常年被欺辱很容易对帮助她的异性产生好感,于是便同庄子里的另一个有妇之夫媾和。
那男子承诺带她私奔,这是一个非常搞笑的事情,但凡那妇人过过脑子也不会相信这样的话。
私奔之后没有户籍,没有身凭,到哪都走不通,以他们的身份又不可能有多余的钱财来装扮自己,只能成为流民,逃户,甚至是山民。
但那妇人偏偏还就信了坦言蜜语和空头承诺,结果自然是在事情败露后被男人果断抛弃,并且倒打一耙的说是她勾引的自己的。
结果嘛……就是受害者有罪论,所有人都相信是那小寡妇主动勾引男人这才出现通奸之事,自然要把她浸猪笼沉塘。
不过想要沉塘就必须有宗族,乡绅或世家做主,寻常百姓没有这个权利,于是愤怒的佃户们便将人押到了谢家。
谢灵均在知晓来龙去脉后,将女子押送衙门,男人则是扒了裤子当众打了一顿鞭子,为此谢灵均还特意吩咐福伯用沾了水的鞭子抽打。
送去衙门是对女子最大的仁慈,在民事上,律法相对于乡约民俗反而更加仁慈,也唯有如此才能保全那女子的性命。
最终在王彦儒的判决下,那女子被充入奴籍,但这种奴籍只有两年,也就是说两年后她可获得自由之身,但那女子却求王彦儒开恩,愿意以宫刑充罪。
但凡是个女人都不愿入奴籍,她这种罪奴便在官房中更是凄惨,所以宁愿选择宫刑也不愿如奴籍。
坐在车辕上,老牛缓缓的王衙门而去,谢灵均没有急着去往东城巷的宅邸,而是先一步去往县衙,今日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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