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此时,他的思索被中断,顿时眉头微皱,不耐烦的摁响了喇叭。
哔哔哔
喇叭几乎就在狗哥的耳边响起,顿时把他们吓了一跳。
摁尼玛啊!
是不是找死啊!
砰砰砰!
狗哥等人指着张嚣怒骂出声,有人甚至拍打着皇冠的车盖。
除了狗哥之外,其余的人所说的粤语,都是散装粤语,非常不标准。
张嚣顿时乐了。
自己还真是颇有小学生体质的潜质啊!
去到哪,麻烦就到哪。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尖沙咀东部,竟然还有比自己更嚣张的人!
这不是在打他的脸嘛!
稍一打量狗哥这些货色,张嚣的脸色闪过一丝意外之色。
连带着狗哥在内,所有人的身上都有一股见过血,手上有人命的杀戮之气。
杀戮之气和血杀之意尤为浓重的,竟是那个看上去有青春痘和痘印的年轻人。
光他一人杀戮之意,就已经超过了狗哥和他手下的总和。
有点意思。
死靓仔,给老子下来!
狗哥恶狠狠的指着张嚣骂道。
他旁边的人,马上围了上来。
张嚣不着痕迹的扫了眼小富,挑挑眉,打开车门走了下去,接着便一脚揣在一人小腹上,轻蔑喝道:在嚣哥面前逞威风,找错人了吧?
话音未落,他的一脚之力,顿时将那人踹飞出去,重重砸在地上。
围上来的人完全没聊到张嚣竟然会率先发难。
他们本以为张嚣西装革履,又一副小白脸模样,肯定是个弱鸡。
谁曾想到,张嚣竟是扮猪吃老虎,简直是头披着羊皮的虎中之王。
操!竟然敢打我的人?!上!给我打残他!
狗哥怒不可竭,大声咆哮道。
系统提示音传来,张嚣瞬间便更意外了。
这些货色的嚣张值,竟然远远凌驾于大水牛等人之上。
看来,这些见过血,手上有人命的凶恶之徒,确实比普通古惑仔要厉害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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