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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前排的枪兵们压力最大,他们直面劫粮队铁骑兵锋,可以无比清晰的瞧见敌军面目,瞧见那大步甩来的马蹄,瞧见那挺刺而来的骑兵长枪。
此情此景震撼人心,若是胆小者身临此处,只怕霎时便会骇得面如土色,甚是当场屁滚尿流,然而久经疆场的枪卒们并非胆小者,用视死如归来形容他们都无有半点不贴切。一群连死亡都能坦然面对的人,又岂会被区区骑军所吓退?
不避斧钺,只管向前,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扑哧——
枪矛刺入血肉的声音接连响起,不过转瞬之间,最前排的枪卒们纷纷命陨,面对同等规模的铁骑冲锋,无论是哪种步兵位列前排者都断无幸免的道理。
他们不是被骑枪所刺杀,而是直接被战马给活生生撞飞的。
其间劲道之大可令盾牌破碎,何况是人?虽然没有被撞成稀碎那般不切实际的夸张,但被高速移动的战马给撞飞开来,即便立刻抢救,性命大抵也难以保住。外伤倒没啥,主要是内脏骤然遭受沉重打击而破损出血。
这年头的医疗水平极其低下等同于无,别说开刀以精巧手法缝补脏器了,那样不因内出血而死,也会因为毫无消毒措施感染发炎毙命。
所以这前排被撞飞撞翻的枪手们基本是必死无疑。要想幸存,那不仅要运气极好,还得自身生得就异常健壮皮实才行。
不过两军交接,受创者自然不只是长枪手一方,劫粮队那边的损伤同样严重。
因为不躲不避,直至最后一刻都还在将枪头指向冲来的骑军,这使得枪卒们命中率出奇的高。
力是相互的,劫粮队的骑兵们跑得越快冲击的力道就越大,同时他们自身所受到的反冲力也一样会变大。在速度的加持下,骑士们的骑枪可以轻而易举的贯穿枪卒们的身躯,而枪卒们的长枪,同样也可以轻松扎穿骑手们所披挂的皮甲。
皮甲毕竟只是皮质,无论经过多少道繁琐的硬化韧化加工处理,材料本身的性质摆在这里,任何后天的加工都无法让它超脱到能够比拟钢铁的地步。
故而只要力量足够大,铁质枪头的锋锐长枪必定能够扎穿皮甲。
不过对冲一阵,便有七八十名枪卒含恨而死,反观
劫粮队这边也并不好受,起码折损了三十余名骑士。
看起来战情大.大有利于己方,但马超的脸色却是难看无比。只因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样的战损比都是令他无法接受的。军队中最常见最基础最廉价的兵种就是长枪兵,此等兵种即便折损也能快速就地补充,也不怎么挑剔兵源,只要是没缺胳膊少腿,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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