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和他举止亲近的那个男人也是也有问题。
只是,还有没有其他同伙,那可就不一定了。
但是,下一瞬,她又开始否认了自己的推断,为对方找不是坏人的理由:
如果对方真的是人贩子,是坏人,那应该是要融入人群中才对呀,怎么会这么特立独行,难道就不怕被抓吗?
三梓晴这时真的犯难了,脑海里就仿佛有两个小人在打架。
为了不冤枉好人,她决定想方设法验证。故意放慢了步调,寻找契机。
目光触及到一个穿着还算时髦的女人时,她嘴角上扬,有了成算。
便加快脚步凑过去,然后直接一屁股坐在她身边,一把搂住她,自然流畅得不行。
在建国初期,像这样的女人哪能没有一点脾气,更何况是被一个穿着长相穿着都不怎么,看起来很邋遢的乡下佬给抱了。
虽然对方是女的。
三梓晴对此也很无奈好不好,原主的衣服里面,这是最好的一件了,其它的,她是一件没要。
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她哪有时间去理会这个。
所以在对方发飙之前,提前捂住了她的嘴巴,“嘘,美女,别吭气,我这里有些新鲜小玩意儿,你一定是很喜欢的。咱们先看一看,如果不满意,你再骂我。如果同意,你点个头?”
闻言,时髦女人眼睛里的惊恐变成了疑惑,她迟疑的点了点头。
三梓晴再次跟她确认以后,掏出了最最最普通的一管没有标志的试用装——正红色口红,旋开。
声音轻却十分夸张道:“这是我花费了好大力气才弄到的,都卖完了,只剩下这么一管了,你有没有兴趣。”
时髦女人那双卡姿兰大眼睛早就变成了星星眼,直勾勾地盯着她手上的正红色口红,小鸡啄米似的直点头。心神一看就知道被勾走了。
三梓晴嘴角上扬,轻声道:“你有化妆镜没有,我帮你涂上看看。”
果然,没有哪个女人能拒绝的了变美的诱惑。
“有有有!”时髦女人立刻激动地翻起了随身的包,掏出一个拳头大的化妆镜。
三梓晴挑了挑眉,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上手给她涂抹了口红。
女人原本颜值就不错,皮肤是那种月光白,穿着也很时髦,是那种带花边的白色衬衣。
配上正红色口红,气质立刻提了不止一个档次,原本有些娇纵的气质,立刻变成了御姐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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