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跟张义,那个时候可是我们缉毒队的“黄金搭档”!”
“他们是彼此最好的兄弟!”
“就连活了这么久的我,也很少能看见如此真挚的兄弟情。”
大爷虚着眼,看向远方,思绪也陷入了遥远的回忆。
黄金搭档?
最好的兄弟?
真挚的兄弟情?
哈哈哈——
我真想笑啊,果然,没有人知道周正的真面目。
就在我以为,眼前这位大爷也要跟别人一样,竖起大拇指夸赞周正是蓉城的大英雄时。
只见大爷脸色一沉。
继续缓缓说道:“可是,那次任务以后,周正跟张义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他们两个从此独来独往,感情淡漠了许多”
那次任务?
我内心饥渴地想要了解周正的一切。
正如,他无比了解我那般。
“大爷,我叫沈墨,是个作家。”
“我对缉毒的故事很感兴趣,能给我讲一讲你们以前缉毒的往事吗?”
我睁大自己纯净的双眼,眼睛里除了好奇,没有别的复杂情绪。
我很会演戏。
因为我的前半生,一直都在演戏。
看门大爷摸着下巴仔细端详了我两分钟:“我就说嘛,你的身上有一种十分深沉的气质,原来是个作家啊,不过你看上去年纪也不大。”
“你究竟经历了些什么,才让你拥有比同龄人深沉得多的气质?”
我脸红地笑了笑:“往事不提也罢!”
随后我熟练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包华子,塞到了大爷的手中,还主动拿出打火机点燃。
一个男人对你发烟,那就是对你最大的善意。
大爷见我如此懂事,也乐呵地介绍起自己来:“我姓马,叫马成功,马到成功!”
“我还有个弟弟,叫马当先,一马当先!”
“哈哈哈——”
马成功十分幽默地介绍起自己的名字来,他很会看人,一眼就看出了我身上那股深沉的气质。
不过我也很会看人。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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