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为了维持脸面,吃喝嫖赌的早就把钱败的七七八八了,就连停在外面的那辆牧马人,也是强行装门面用的,要不然早就卖了或者抵债了。
他这次找我,是因为有一笔坏账,好几年前的了,对方的背景比较复杂,钱一直没有要回来,数目挺大的,有一百多万。
他现在实在是山穷水尽了,打算把这钱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
我边往身上泼水,边心里盘算这个案子还有点搞头。
一百多万的标的,做下来哪怕只按照百分之七八算,净落十万。
但是张大炮苦涩的笑着说:“陆律师,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我没钱,能不能先签个合同,钱如果要下来了,我就给你付代理费,要不下来的话……你们这行里怎怎么说的那个词来着?”
我算是听明白张大炮今天叫我来又洗澡,又要给我叫小姐,这些糖衣炮弹的用意了。
他是想让我帮他风险代理这个案子。
律师代理案件这块,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常见的普通代理,也叫一般代理。
就是像我往常那样,不管是王女士,还是沈佩君,案子协商下来之后,先收取代理费用,然后再帮当事人跑案子,打官司。
第二种叫风险代理,和一般代理正好相反,代理费用比例回高出不少。
一般代理,3-8个点都有可能。
风险代理按照法律规定,只要不超过30个点都是合法的。
因为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二是既然叫风险代理,就是有风险的,前期不会按照比例给我代理费用,最多出点车马费用。
等案子做完,甚至是执行,都需要我去跑,诉讼的结果和我的报酬有非常大的关系,比如万一要不到钱,执行不下来,我即便和张大炮约定了收费比例,我也拿不到代理费,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种案子我接触的不多。
但是老刘和律所那几个合伙人都接过不少风险代理的案子。
尤其是那种大标的额的,比如上次那个在律所聚会上,和张雅丽碰杯的张律师,经常做跨国案件,一个案件标的小的都是几百万起步,上千万的案子在他手里都很常见。
但我知道,绝大多数都是风险代理。
看着都是什么国际官司,跨国案件,对接的都是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但这些公司企业也都不傻,钱要不回来,说的再好听也没有用,所以只听着标的额上百万上千万的风光而已,钱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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