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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之前,她吃不饱饭,但好在每顿能吃八分饱。
三岁那年,她多了一个弟弟。
作为长姐,赵小红三岁就肩负起照顾弟弟的责任,每顿能吃七分饱。
四岁那年,在母亲的教导下,她开始学做饭,洗碗扫地,喂鸡喂鸭,还要割猪草,承包家里的大部分家务。
每顿饭能吃六分饱,因为弟弟长大了,胃口也变大了。
五岁那年,她又多了一个弟弟,也几乎承包了家里所有家务,以及照顾两个弟弟的责任。
那一年,赵小红每顿饭能吃五分饱。
七岁那年,她又多了一个弟弟,每顿饭能吃四分饱……
剩余六分,父母要均分给她的三个弟弟吃。
赵小红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还算幸福,也没有任何不满的地方。
直到十二岁那年村里闹了灾荒,为了一家人能活下去,赵小红被一两银子给卖了。
她被父母卖给了一个病秧子做童养媳。
离家那天,赵小红什么都没有,行囊里只有自己一套缝缝补补好几年的衣服,和一双同样缝缝补补好几次的布鞋。
就连她想在离家之前最后吃一顿饭的要求,都被父母拒绝了。他们说她已经是别人家的媳妇,就不该再吃家里的饭。
那天,赵小红一口饭都没吃着,就跟着媒人去了隔壁村的病秧子家。
以为到了新家庭,就有了新的开始。
但赵小红万万没有想到,到了新的家庭,她不但要承包家里所有的家务,很大部分的农耕活,每顿饭也只能吃三分饱。
赵小红越来越瘦,瘦得只剩皮包骨。
她每日麻木的干活,干活,不停的干活,日子仿佛看不到尽头。
因为严重的饮养不良,赵小红十八岁那年才怀上孩子,十九岁那年险些难产,生下一个瘦弱的女孩。
她的女儿继承了她的命运,也是每日吃不饱,还要不停的干活。
但赵小红的人生,好歹有了一个期盼。
女儿就是她的希望,是支撑着她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然而一切的不幸从她二十四岁那年开始接踵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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