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孩子扔过来学医。
着实太苦了!
叶云眠都觉得萧元燧跟着她孝顺舅舅的这半年时间,人都瘦了。
这一点着实不能忍,所以给慈幼院留下好大一笔银钱,又给舅舅留下了一筐药丸子之后,夫妻二人带着芽芽连夜跑路!
气得舅舅一边嘀嘀咕咕的骂她小白眼狼,一边拎着一箩筐的药丸子和同僚们吹牛,这一刻的舅舅,是军营中最受欢迎的勇士!
当然,舅舅的快乐也没维持太久。
累跑了她和萧元燧之后,舅母气得提刀追着舅舅跑了三条街。
……
叶云眠与萧元燧一开始是一边四处走一边到处救人,有时会挑选个村子,留下来多住几个月,不知不觉,便已经去过数不清的地方,见过数不清的人。
他们所呆着的村子,大多条件都比较艰苦,甚至有一些,与世隔绝。
阿花村。
叶云眠听闻,这个村子是整个苍城最差的村子了,位置偏远,几乎不通路,村人自给自足,很少出门,甚至连个大夫都没有,听说还保留着一些古老的仪式。
前往这村子的时候,她和萧元燧的心情还有些凝重。
他们从前见过最可怕的村子,里头大多都是男人,那些人一边用女子和女婴祭祀天神,一边责怪天神让他们娶不到媳妇儿……
当时萧元燧气得冒火,弄死了许多人,又以之重利吸引读书人前来教化那些稀里糊涂但没杀过人的百姓,在那里,他们俩呆了近三年才走。
如今又听说这个阿花村……心情又忍不住沉到了谷底。
带着芽芽一起,七拐八歪顺着山路好不容易走到了村子,竟感受到了另一番景象。
村子不大,但里头却有读书声。
萧元燧找了老者问了问。
只听那老者说道:“你们说那读书声啊?那是阿瑛在教孩子们读书呢……要说也是我们村的福气,好多年前,犯鼠患,粮食都被糟蹋光了,我们村人出去逃难,回来的路上,六婶子家捡了个女娃娃,那女娃娃摔得身子骨都动不了啦,啧啧啧,浑身都是血,被抬了回来,本以为活不成了,可谁知道这人一口汤一口汤的养着,竟然没死……”
“不过当时和死人也差不多,身子骨都动不了啦,话也不能说,瞧着她怪可怜的,就将人带回村子啦,养了有多半年吧,这人才好,真是命大。”
“……”
叶云眠和萧元燧一听,脑中立即浮现出一个人来!
二人连忙便奔着那读书声而去。
果然,透着那简陋的窗子,叶云眠看见了那个传闻中的女子,她身上穿着补丁衣裳,平静的脸上露着慈和的微笑,耐心又细致的教导着村中为数不多的孩子……
“的确是她。”萧元燧认识萝阳,也立即确定下来。
二人在窗口站了好一会儿,闻人瑛才发现他们,见到萧元燧的那一眼,她愣了一下,一脸诧异。
随后立马走出来,与萧元燧见了礼。
这些年闻人瑛一直呆在阿花村。
她还有祖父在世,所以身体好了之后,便立即写信想要递出去,但阿花村很偏远,就是离得最近的县城,也要走上两天两夜才能到,而且传一封信,要很多钱。
阿花村,很穷。
她当初被救的时候,也是一样,身无分文。
于是她只能留下来的,想办法攒些银钱,再让人帮忙送信,当然,这些年陆陆续续也送了好几封出去,但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回音,她想着,许是山高路长,信件难以到达。
她孤身一人,无自保之力,不敢走远路,且这村子里的人,也不让她走。
因为他们发现她认识字,所以便强行将她扣下了。
让她教导孩子们读书,村民们说,这里条件不好,外头的夫子根本不愿意来,村子里往前五十年,也就捞到她这么一个会认字儿的,实在是没法子,所以要留她。
他们说,认了字儿,就能知道官府下达的那些文书写的是个啥,就能写上许久没添过一笔的族谱……
所以她只能留下来。
这一留……竟然已经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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