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利益为主,你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
做生意不是做慈善,你可以把钱赚到手了再拿赚到的钱去做慈善都行,但是你不能用作慈善的心去做生意。
合同谈成以后,李晓梦带着合同就离开了,至于发货的问题,这边只有辰怡农业公司的人安排。
李晓梦不走也不行了,林夕的假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她该报道上任了。林夕走了,李晓梦一个人待在林辰家也没什么意思,再说了,她回去也是有重要的事情和自己的父亲商量的,那就是关于林辰家的蔬菜和猪肉出口的问题。
正如之前在谈判中林辰所说的那样,国内的经济发展还远远比不上国外,国内的有钱人是很多,但是还没有国外的有钱人多,这个时候赚国外的钱才是王道,等到十年以后,国内的经济起来了,再把重心转到国内也不迟。
这个时候,国内的市场完全可以先赔本赚吆喝,先占据市场再说,在国内亏的钱,可以从国外来弥补。
李晓梦仔细想了想也觉得很对,别看林辰对于出口的猪肉价格定的很高,但是你在国外卖的时候完全可以翻倍甚至翻几倍的卖,毕竟林辰家的猪肉完全值这个价格。
你说价格定这么高到时候没人买了怎么办?
这一点完全不用担心的,看看米国的杰姆斯就知道了,这小伙子现在赚钱都赚疯了。
在这里也不得不说,这是林辰的一个失误,他也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家的猪肉在米国这么的受欢迎,杰姆斯加价几十倍都有人买。一方面说明米国有钱人真多,另一方面也说明林辰家的猪肉是真的好,是真有延年益寿的功效,不然那些有钱有身份的人会如此疯狂的购买?
和生命相比较,2000美元一斤的猪肉真的是不贵。
加价,必须要加价!
这林辰越想越激动,本应该是自己赚钱最多的,结果可好,自己为他人做嫁衣裳了,这怎么行。
再说了,他大姐现在是他们镇上的副镇长了,为了他大姐以后的仕途顺利,林辰现在急需更多的钱来发展投资集英镇。
于是乎,这边林辰就命令高谦联系杰姆斯,告诉他猪肉涨价的事情,如果不同意,那就退还定金,合同作废。反正他们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说这个价格是一成不变的,合同里边有一条很明确的规定,那就是猪肉的价格随着市场的行情和物价变动,可以涨价,但猪肉的最低价格,不得低于五十美元一斤。
至于最高价格,则没有设置。也就是说,只要林辰愿意,只要有人愿意买,他也可以卖十万美元一斤都行。
这个条款就是林辰给自己留的以后涨价的借口,但是他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和杰姆斯谈判,只有高谦他们去完成,这次用不到林辰了。
大姐林夕也走了,她已经上任了。不过关于他大姐当上副镇长的这个消息,林家村还没有几个人知道,林辰家也没有大肆的宣扬。
林夕走了以后,家里又只剩下他自己和阿大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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