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吹过定陇的黄土,带着一股子泥腥,钻进人的鼻孔里。
昨天的好天气转眼就消失了,乌云堆积在定陇的上空,老天阴郁着脸,不知何时会降下怒雷,将一切都碾为齑粉。
终于轰隆的一声响,冰凉的雨滴混杂着米粒大小的冰雹劈里啪啦的落下,将大帐打的砰砰做响,此时正是倒春寒闹得最厉害的时候。
这几日刚刚回升的气温骤降,比之隆冬还要严寒,那冷意几乎要沁到人的骨头里。
大帐内燃着篝火,宇文宪坐在火塘的边上,伸出手,借着火焰的辐射出来的热烘烤着冻僵的双手。
这是宇文宪的老毛病了,天生的血脉不活络,一到天寒的时候就难受的不行,手脚冰凉僵硬。
平常还可以多添一件皮裘,但是这个时候,加再多的衣服也是不管用的。
宇文宪搓着刚刚烤暖的手掌,白皙修长的指节上布满了冻疮,被升腾的热气烘烤的瘙痒难耐。
然而宇文宪就只是随意的将血推活就不去管它了,因为这样的事情他早已习惯。
十多岁的时候宇文宪入军伍,与将士同吃同住,穿山越岭、爬冰卧雪,条件比现在要艰苦十倍,他不是照样熬过来了?
小小冻疮的折磨,虽然恼人,但是宇文宪并不觉得有什么。
宇文宪出身高贵,却并没有享受到什么,很小的时候,他就和哥哥宇文邕一同被送到了臣子的家中抚养,直到六岁多才见到他们的父亲宇文泰。
十多岁的时候又被宇文泰送到军营,在宇文宪的记忆里,小时候就是在书堆里还有一群军汉之中长大的。
在宇文宪小时候,他就表现出了非同凡响的一面,从小就聪敏、有气量。
在宇文泰的一干儿子里,如果说宇文宪比谁差,那么也就仅仅是比他四哥宇文邕差了一些。
一次宇文泰赏赐给儿子们良马,让他们自己选择,所有人都挑选了颜色纯的马匹,只有宇文宪选择了毛色杂乱的那一匹,宇文泰饶有兴趣的问宇文宪为何这样选,宇文宪回答说:“这匹马颜色特殊,在马群中很起眼,如果从军作战,底下的人容易辨认。”宇文泰高兴的说:“此儿见识不凡,可成大器!”
原本该当一个纨绔的宇文宪就这么入了宇文泰的眼,那么从此之后他也就跟纨绔无缘了。
宇文泰表达看重的方式并不是宠爱,而是加倍的磨练。
从哪之后,宇文泰就一直有意无意的给宇文宪各种考验,给宇文宪历练的机会。
在一次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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