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的时候,解剖刀不小心割破了手指,感染了尸毒。虽然后来保住了性命,但他那只手握刀的手却留下了残疾,再也拿不了解剖刀。
也幸亏王大宝的徒弟接了他的班,成了县衙的仵作。在徒弟的帮助下,王大宝在大牢里谋了一份的差使,倒也不会为生计发愁。
相比于外界,大牢属于一个另一个世界,因为住在这里的人,不是鸡鸣狗盗之辈,就是大奸大恶之徒;当然,少不了也有含冤入狱的倒霉蛋。
在这里,没有所谓的黑与白,这里只有一种颜色,那就是纯正的黑。
那些在正常世界里看不到,或者刻意隐藏起来属于人性最险恶的东西,在这里却是生存之本。
说实话,对于跟尸体打了半辈子交道的王大宝来说,他还是喜欢这里的,因为在这里不用费尽心思去揣摩一个人是好是坏,是善是恶,是忠是奸。任何人只要到了这里,王大宝都统称之为犯人。
大牢既然是住犯人的地方,那么死人也是家常便饭的事。尤其到下半夜,特别是天亮前的那两个时辰,大牢里便会格外的阴森恐怖,那些白天受过大刑的犯人如果没有得到医治的话,多半会熬不过这个夜。
非正常死亡的人多了,牢房里自然会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鬼怪故事,比如那个犯人阴魂不散,会有某天的几点几分出现在某间牢房里喊冤,如果谁不小心被他的鬼魂缠上,马上就要倒血霉。
诸如此类的故事,如果有一壶酒再加一碟花生米的话,每一个看守大牢的衙役讲上三天三夜,绝不会有重复的。
正因为此,看守大牢的衙役都不愿意守下半夜。
王大宝由于前半生都是与尸体打交道,胆子大,刚来大牢的时候,便申请了这份差使,久而久之,王大宝便成了守后半夜的钉子户,哪怕他现在混到牢头这个级别,为了照顾后面来的兄弟,他依然担起了守后半夜的责任。
这晚,王大宝在自己最正常的时间点醒来,按往常的习惯准备去大牢转一圈,回来喝点小酒,然后再睡个美美的回头觉。
王大宝刚走进大牢,便有一阵阴风吹了过来,将王大宝手上的灯笼吹灭了。
“哟,今儿个见鬼啦!”王大宝莞尔笑道。
其实,王大宝知道这是一种自然现象。这是由于大牢长年累月见不到阳光,大牢里边的气温本就比外边要低三到五摄氏度,这也是每一个没来过大牢的人,刚走进大牢时,会感觉这里阴风阵阵的原因。
王大宝再次点燃灯笼,立刻看到一个满身鲜血的人站在他面前。
甫一见到这人,也吓了一跳,连忙后退了两步,眼睛不由自主地朝那人身后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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