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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仙法!(第2页/共3页)

的缺点。

一进一出,长生诀便丝毫没有优势了。

莫阳却狂喜。

老子是在乎修炼快慢的人吗?

我梦里修炼,速度要多快就有多快。

长生诀于他来说根本没有缺点。

可惜只有第一层功法,修到炼气期圆满就无以为继了。

“说得好像我还能选似的。”

再看第三本。

这却是一本日记,莫阳只是粗略地翻了一下就合上了。

区区一个山贼居然还有写日记的习惯?

正经人谁写日记?

难怪你会当山贼。

咦,他发现第三本书之下还有一张纸,拿起来一看,这竟是一门秘术,叫做易骨术。

为什么是易骨术不是易容术?

因为它比易容术还要厉害,通过调节体内的骨头,不但可以让容貌发生变化,便是身高体型都行。

这有点牛的啊。

莫阳立刻入睡,灵魂开始练习这门秘术。

一、二、三,会了。

他的灵魂回归,心念一动,体内的骨头立刻噼啪作响,身体拔高了一寸多,也变得壮实了几分,长相微有变化,虽然同样英俊,却完全不会让人联想到之前的自己。

这个妙啊,去青楼吃顿霸王鸡,第二天再换一副面孔不是又能白嫖了?

莫阳收起三本书,珍而重之地贴身藏好,也不知道山贼头目是从哪里搞来的那两件宝贝,可能是家传,又或是坑蒙拐骗而来,管他呢,反正人已经被他砍死了。

他再找了一下,将山贼的财宝洗劫一空,这才带着骷髅小弟和王家小姐回县城。

——他故意和骷髅小弟演了场戏,装作是把王家小姐悄悄带出来的样子,反正那么黑,王家小姐又怕得要死,哪有心思留意山贼的情况。

出了山寨之后,莫阳早就准备好从寨子里拉出的两匹马,一匹给王家小姐乘坐,一匹则用来驮山贼的财富。

他倒不是想走路,而是不会骑马。

骷髅小弟负责给王家小姐牵马。

啧啧,如果她知道这位马夫竟是位结丹真人,那下半辈子都可以拿来吹嘘了。

王家小姐见少了之前的俊美少年,却多了一个同样英俊、但更加成熟的青年,居然只是随口问了一句便被莫阳搪塞了过去,看向他的目光脉脉含情,八成莫阳只要开口,她就会半推半就地从了。

但莫阳是那种人吗?

三“人”二马,慢慢悠悠地回到了县城,又在王家小姐的指引下来到了王家。

“小姐回来了!”

在家丁惊喜的大呼小叫中,王家所有人都跑了出来。

王员外看到安然无恙的女儿时,不由地喜极而泣,又在了解情况后对莫阳和骷髅小弟连连感激。

这人怎地一点也没有眼力劲呢?

莫阳伸手做了个数钱的动作,王员外这才会意,连忙让管家去取银票。

“秦英雄,不如留下来喝杯喜酒吧。”王员外邀请道。

“不要酒,要肉!”骷髅小弟先说道,就怕莫阳不答应。

瞧你这点出息。

莫阳摸了摸肚子,忙了半天也确实有些饿了,便点点头:“好啊。”

皆大欢喜。

席间,王员外问及莫阳是怎么救出女儿的,莫阳却只说自己潜入山贼窝,伺机把王家小姐给救了出来,根本不提灭了山贼的事情。

这种风头没必要出,甚至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哪怕他现在顶着一张不同的脸。

小心一点准没错。

王员外自然毫不怀疑——区区二人怎可能消灭得兵强马壮的山贼呢?

新郎一众人没有接到新娘自然没有走,今天情况特殊,也只好留在新娘家过夜了,但吉时不能错过,所以将错就错,就在女方家拜天地了。

当王家小姐收拾一下出来与新郎举行仪式、偷偷从头盖缝里看清新郎的模样后,不由悲从心起,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好丑!

早知道不如留在山贼窝里当个押寨夫人了。

……

莫阳吃饱喝足,又打包了许多饭菜,这才回了客栈。

饭菜是给骷髅小弟打包的,这家伙当然不可能当众露出一张骷髅脸进食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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