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里里外外涮洗了一下。
“哗哗”
溪水湍急而冷冽。
任平生也不由想起两个多月前,刚刚拿到钢弩,在这山林之中打猎的情景。
他的箭法也是在那时候练出来的,就连一手烧烤都练得有模有样。
处理干净了兔子,生了火放在烧烤架上转动着,滴滴油脂落入火中,火焰“噗噗”作响。
任平生也拿出了自己的两把枪。
虽然子弹有限,但也要熟悉一下枪,不然到了用的时候,紧急之下不说准头够不够,就说万一连保险都忘了开,那就完犊子了。
吃了兔子,任平生也不急着回去。
关了保险,拿着1911a1瞄准十几米外的一棵树。
“啪!”
树皮纷飞,鸟鸣一片。
“后坐力也不大,枪械相比弓弩还是更好操作一些。”
虽然以前没开过枪,但开了第一枪之后,任平生就对开枪有了第一印象。
觉得不难。
任平生接着有朝着那棵树开了几枪,枪枪命中树干,没有一枪脱靶。
换了56半,学着标准的射击姿势。
这枪更准,黄橙橙的弹壳掉落地面,十几米外的那棵两人合抱的大树上木屑爆炸,树皮翻飞。
激烈的枪声在山间回荡。
任平生尝试着朝着更远处射击,或因为之前已经熟练了弓弩射击的原因,此时摸到枪械,他的准头很是不错,至少对于一些静物射击,打了十来枪,没有脱靶的情况。
“可惜子弹太少,不然无论是方便程度、威力还是精度、距离,都比弓弩强多了。”
任平生感到有些可惜。
他将地面上散落的弹壳都收集了起来,以后说不定还能复装。
看了看表,这时候已经一点多了,任平生将56半收到了中转空间,把手枪弹夹重新压满了子弹,开了保险,别在腰间。
背着钢弩,手持电棍,返回刘家村。
一路无话,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三点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