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昊却一直进行挑衅对方,哪怕再对方是低头认错还要向前挑衅。”
“如果站在执法者的角度来看,他的这种行为也只是给自己动手行为来增加合适的理由。”
李晨看向齐怀安:“先有拿酒瓶砸人的行为,被人阻止后不走的低头认怂,加上最后的行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我认怂了,我认错了,我确实是忍无可忍才出手还击的,看起来更像是有预谋犯罪。”
齐怀安闻言明显一愣。
哥们,你有没有搞错自己的身份吧?
你可是辩护律师,咱们可是一个阵营的。
“这怎么可能是预谋犯罪呢?”
齐怀安看向李晨紧锁眉头,刚想开口继续辩解却被李晨出言打断:“怎么就不是有预谋犯罪?
一件案件的构成,是从起因到过程最后才是结果。
案发的起因,虽然是杨昊先动的手没错,可刘晓辉的行为也是超过了防卫的措施,恼羞成怒不是随便动手的理由,如果他那一酒瓶子砸到了被害人的身上,那案件的性质也就更简单了,也根本不可能进行无罪辩护,也正是因为他的行为被朋友给制止住了,才有了继续辩论的机会。
而地检署和审判院的看法却和我们完全相反,刘晓辉的过激行为也给了他们往下推测的理由。
杨昊对于刘晓辉的挑衅行为本身就是存在的怒气,这也是一而再再而三递给他酒瓶的主要原因。
或许是他的朋友让他冷静了下来,明白了自己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但杨昊却不这么认为,因为他本来就是挑起祸端的一方,也是在给自己找动手找合适的机会,不然他就不是用语言来挑衅对方或者是摔酒瓶,而是拿酒瓶直接扔了过去,毕竟他在一开始拿起烟灰缸砸下对方,拿个酒瓶砸人又算得了什么?”
齐怀安听了李晨的话陷入了沉思。
好像…
是这么回事…
一个敢拿起烟灰缸砸向对方的人,为什么突然转变了思路来挑衅对方而不是直接动手呢?
这么一想的话…
刘晓辉的行为还真是是故意伤害,而杨昊故意挑衅也只是想要彻底激怒对方让他先动手自己好出手还击。
唯一的差错,就是他高估了自己小瞧了敌人…
唉?
不对吧…
你是辩护律师,怎么老是想给委托人定责呢?
按照你的想法,被告人这十八年还真判少了,就应该一命抵一命才对吧…
齐怀安看向李晨:“你可是委托人请来给被告人辩护的律师,不应该替委托人辩护么,怎么感觉你老是想给他送进去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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