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说道:“我不明白。”
听到李晨的回复,女网友有些纳闷的问道:“明明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不是明知,为什么还会被定成帮信罪?”
听到他这么说,李晨还是便是开口说道:“因为定义中的明知,他的理解范围并不是我们口中的明知。”
“它有客观因素+主观因素两种定义。”
“主观明知,就是你知道对方是犯罪你去帮助对方犯罪的。”
“客观上的明知,是指其行经过推理可以判断为明知。”
“比如说,银行有明确规定,出借、出售、买卖银行卡就是违法行为,而你的男朋友在经过告知还是把他的银行卡出借给了别人,就符合了明知的条件。”
“那为什么银行这种情况下,还会为他办理银行卡”
网友闻言后还是感觉自己有道理:“他们银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银行只是一家载体,司法机关不能去追究他的责任。”
考虑到对方的心态,李晨还是耐心的为对方解释。
“其实这件事还是你男朋友的问题,如果他不贪图小便宜,也不会上当受骗。”
“怎么说呢,我感觉还是宣传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行为。”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就有一大堆中介,说是免费做贷款,听起来好像你们说的犯罪啊。”
“兄弟,你该不会是在k山吧?那里有好多人就是这样的”
李晨与网友连麦的同时,评论区的网友也在聊天。
“那按照你这么说,那我们上诉岂不是必败?”
女网友闻言后有些无奈和心酸。
“上诉?”
李晨闻言后有点没反应过来:“上什么诉?”
“你这个情况,又有自首情节,判的肯定会很轻,只要好好配合办案机关就一定是缓刑。”
“如果处理得当,还有机会争取不起诉。”
这是李晨的想法,因为他脑海里就有争取无罪的推定,一切是建立在对方没有删除聊天记录的情况下。
你有推断自己是明知,我有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确不知道。
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自己就是需求者,也是被骗者。
而接下女网友的回复,确实让他有些无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