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实实的度过实习期,在个人信贷上面练手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袁弘,你也是...”
“我不是!”袁弘把手一挥,一直没说话的他终于开了口:“我的情况跟老马不一样。”
“我离婚了,老婆改嫁找了个有钱的小老板,儿子也过的不错,所以我没有任何负担。”
“这事怎么都要算我一个,要不然就是看不起我!”
“可是...”李瑁见状还想劝一劝。
哪晓得对方直接就翻了脸,瞪着眼道:“李经理,你是不是看不上我呀。”
“觉得我就是个带也带不动的废物?”
“这话说的。”李瑁无奈的点点头,“那行,就咱俩搭伙,把霍景良那个老小子挖出来还钱!”
听见这话,袁弘立即就咧嘴傻笑起来。
说的容易简单,把霍景良那个老小子挖出来还钱。
实际操作起来就千难万难了,人家霍老板卷了那么多钱跑路,行踪肯定隐藏的极好。
更何况据徐毅透露,最后一次见到对方是在江东国际机场的vip候机室。
据对方说是要前往纽约捞儿子,如果真让他逃出国门,再追可就难了。
说实话,李瑁对于这个结论是不相信的,主要理由便是对方转移资产不可能那么快。
两人一分析,很快就理清了其中的道理。
霍景良跑路前骗取了大量贷款,但有关部门查封大发地产的所有户头时并没有发现这部分资金的踪迹。
那么结论只有一个,老家伙将这些钱给及时转移了。
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洗钱的问题。
李瑁在银行业蛰伏许久,自然清楚里面的猫腻。
洗钱无非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转移资产,这个步骤最容易被人发现。
因为要将非法所得或者骗取的资金充入金融系统,常规方式就是利用他人的信息资料开设账户,把资金转移进去。
第二阶段就是第一次洗白了,利用户头上的资金购买金融产品、股票、基金又或者债权期货等等。
买入后流转一次乃至无数次,出来的资金就具有合法性了。
最后一个是整合阶段,将这些看似合法的资金进行再次投资、交易。
就好比购买房产,然后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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