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幸存者以队伍、聚集点群居的求生,是大势所趋,一个人再强,遇到一个几百几千人的队伍,也得落荒而逃。”
“我们小队虽然实力很强,毫不客气的说,遇到一个上百人的队伍,即使获胜,也会有所伤亡,可能是米粒死,也有可能是大柱死。”
“这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我们要么自己创建一个队伍,要么加入一个队伍。”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能够安稳的活下去。”
上辈子,陈洛就和苏大柱加入了一个聚集点,没有办法,不加入就得被人欺负。
这一世,陈洛完全不需要加入什么队伍,一个人就能活的好好的,储存的物资,一百辈子都吃不完。
遇到危险,一个虚空行走直接跑路。
但其他人可以吗?他们无法跟着陈洛一起跑。
除非陈洛还和上辈子一样,苟到最后,熬死所有人,再经历一次上辈子的孤单。
那我特么的重生干什么?
米灵非常认同,自己不加入一个队伍,那就要被别人欺负。
回来的路上,她经常遭遇到多人觊觎的目光,如果不是她足够强,或者对方人数很少,她完全没有活着回来的可能。
“加入一个队伍,实不相瞒的讲,我这个人不甘屈居人下,我凭什么看别人的脸色?”
“另外,米灵米粒,你们这对姐妹花如此漂亮,加入一个队伍,别人要求你们陪睡怎么办?不会觉得那个时候就没人打你们的主意吧?”
秩序崩溃,人的欲望被释放出来,两个漂亮的女人,所受到的遭遇可想而知。
米灵脸色一狠:“谁敢打我和我妹妹的主意,我阉了他。”
陈洛的脸色有些不自然的讪笑。
陈洛咳嗽一声:“所以,我们完全不可能加入别人的队伍,又不想被人欺负。”
“那么我们的下一步就是创建一个队伍,人数更多一点的队伍,但不是什么垃圾都要。”
经过陈洛的讲解,所有人茅塞顿开,确实,必须组建一个人数更多一点的队伍。
陈洛道:“如果说,丧尸的实力越来越强,市中心附近区域的丧尸又太多,但凡正常一点的人,都会选择跑到郊外附近的位置。”
“如果我判断的没错,再过不久,会有很多人朝着郊外跑来,组成一个个的聚集点。”
前世,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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