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适合的歌,我敢打赌我们能冲击第一。哪怕是音乐节第一都不奇怪。”
诺布卓玛也微微叹息,看着天花板:“如果有孔方老师亲手写的歌就好了……”
乐坛第一个把藏族唱腔融入流行歌曲的男人。
除了他,她想不到还有谁有可能写出适合长岐风格的歌曲。
也正是因为阿刁,他们才决定从天原省份的酒吧驻场,前来参加洪江音乐节。
可惜,这注定是他们的奢望。
“走吧,时间到了。”她微笑着站起来,和林栋一起掀开幕布,走向前方。
无归酒吧,洪江前五的大型酒吧,他们是这里的驻场,就一周。
今晚的人很多,大部分是年轻人,大概是因为洪江音乐节的缘故……两人看了一眼,做了个深呼吸,对乐队做了个ok的手势。
“啊……咿呀咿呀咦哟……”
“啊……咿呀咿呀咦嘿……”
随着简短的拨浪鼓声,轻柔缥缈的童声响起。酒吧里顿时有人吹了声口哨。
阿刁。
最近最当红的歌。
也是他们唯一能……勉强发挥优势的歌曲。
“阿刁……”
“住在秦海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栖息在山顶上。”
刚一开口,下方顿时倒抽一口气。酒吧的声音都小了许多。
“阿刁,皇觉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我们聊着过往。”
这几句,都是林栋演唱的。
他的声音低沉,有厚度,质感非常强烈。也就在这几句唱完之后,诺布卓玛拿起了话筒:“嘿……啊~~~~~嘿哟……”
“卧槽!”“这特么……牛逼啊!”“这是现场?我特么以为原唱!”
长长的吟唱,如同雾霭的诗。
状态很好……两人继续演唱下去。五分钟后,终于将这首歌唱完。
全场掌声!
“谢谢各位。”两人正准备唱下一首,忽然服务员拿着一张托盘走了上来,拿起上面的纸高声道:“感谢十七号桌的朋友,打赏长岐组合五千元。”
口哨声此起彼伏,林栋也惊讶地看了过去。
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他看到了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生。
正对着他们笑得灿烂。
眼睛里都在冒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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