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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章 自请(第3页/共3页)

p; 罗贯中不必说,扶摇报馆明面上阵阵的话事人便是他。

至于范思辙。

他虽然签了所谓的转让契约,但也只拥有文报一半的股份。

而且,这一半的股份说到底,也还不算是为他所有。

因为他在签下那契约的时候,也自动默认了欠下扶摇报馆五千两银子的巨款。

而这五千两也正是扶摇报馆还给内库的那一笔银子。

范思辙自然是没有钱的,所以这五千两说到底还是扶摇报馆自己出的。

只是扶摇报馆如果直接自己还,内库还可以用投资分红名义不认这一笔欠款。

但加个范思辙转上一手,就相当于是范思辙个人还给内库了五千两,以此买下了文报一半的股份。

而范思哲虽然背上了一笔五千两银子的巨额负债。

但是也获得了扶摇报馆给予的每个月一百两银子的固定分红。

之所以他只能拿到五十两,就是因为另外五十两是作为还债所用。

本金加利息,契约上写的清清楚楚,十年时间就能够还清。

也就是说,范思辙一分钱不用掏,每个月白得五十两不说,十年之后还能够真正拥有文报一半的股份。

范思辙可是个算账的小天才,若非将银钱之上的问题算了个清楚,他虽然傻,但也不会轻易签字。

当然,具体背后的影响,那就是他算不到,也理不清的东西了。

这也导致,当日大朝会范建回府之后,气得将他直接打了个半死。

得知此事之后,不知道为啥,李承乾当时就多吃了两碗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