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穿灰白袍子的老者,金色,自然卷,头发乱糟糟的像是鸟窝一样,胡子凌乱。
一张枯瘦的脸,最吸引注意的是深陷的眼窝,上面还有灰色的眼屎,以及他不协调的走路姿势。
他好像一个机器人一样,四肢格外不协调,走起路来吱吱呀呀,让人怀疑他随时可能散架。
老顽固走路很慢,怀里抱着重物,还有些心不在焉。
他到场后,奴隶主立刻让路登重复一遍刚才的话。
听完,没有任何犹豫,老顽固点头应道,
“他说的没错。”
奴隶主:???
老子每个月2银币100米索,就养了这么一个废物玩意?
就算是条狗,也会叫两声啊!
老顽固根本没有为他做任何辩护,直接认同了对方!
“要赔这么多钱?”
奴隶主眉头紧锁,想看看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法典不是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吗?”
他还是读过法典的,认识几个字。
奴隶主反问道,“不能用这一条吗?”
按照奴隶主的理解,这条的优先级很高,一般问题都能解决。
“可以。”
老顽固点头,
“他是神邦的公民,作为赔偿,您需要一只神邦公民的手臂。”
老顽固环顾了一圈,看向奴隶主,认真说道,“这里,应该只有您是神邦公民。”
奴隶主:......
让他赔一只手给对方,他宁可赔钱!
奴隶主将衣领扯开,只觉得烦躁无比,一大早就遇到这种糟心事。
他不耐烦说道,
“就没有别的办法吗,在法典里再翻翻!”
老顽固坚持道,
“我愿用自己的学者之徽赌咒,这位先生提出的方法,绝对您是解决这件事的最小成本,”
奴隶主不听他这一套,只是一直催着他找。
老顽固虽然顽固,但那是和学者辩论之间的顽固。
和一个粗鄙的奴隶主,有什么好计较的?
按照对方的吩咐,老顽固很快在法典里找到第三条解决的办法。
“我再次强调,如果按照这个方法处理,您可能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我已尽到我的告知义务,后续产生的一切纠纷,都不会影响我的学者之徽评分...”
老顽固给自己加了一个‘免责声明’的BUFF,才开口说道,
“这位先生还没有够买这名奴隶,只要这名奴隶被别人买走,就不算侵犯了他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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