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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食人花骨(第3页/共3页)

其苛刻,不但需要灵魂强大,还需要身世孤寡,家中并无他人,这样才好“毁尸灭迹”。

怪不得会选上自己呢。

而且,听那个侍女,和王老板的对话,显然并不打算放过他。

要是他今天,还没“主动”前去王家的话,那侍女,就会找过来。

正好。

杨雄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正愁找不到邪祟剥皮呢。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侍女,和王老板,应该都是邪祟,解决的话,又可以得两个煞皮。

完美。

……

今日无事,饮酒吃肉。

见杨雄准时捧场,凤姐满脸笑容:“杨掌柜的,你这天天来喝酒,可别误了自己的生意呀。美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误什么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嘛。”

杨雄笑着,随口回了一句:“除了酒外,再给我上一盘卤猪耳朵,半斤熟牛肉。”

手里有钱,也就不吃茴香豆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凤姐美眸闪动,略作沉吟,眼神里,露出钦慕之意:“这诗,以前怎从未听过?细品之下,却又如此惊艳。将随性、洒脱,和美酒,完美阐述了出来。这诗,难道是杨掌柜自己作的?真没想到,杨掌柜居然有如此才气。”

“咳、咳,没有,没有,书上看到的,觉得好听,不自觉就记下来了。”

杨雄忽然想起来,这个世界,虽然大体走向,和自己前身的世界类似,但多多少少,诸如朝代更替、历史名人这些,还是有些出入的。

自己没仔细研究对应的历史,也不知道有没有李白,更别提李白的成名诗了。

“是么?”

凤姐明显不信:“你可别骗我,我也自小读书,似这等诗句,绝不可能籍籍无名的。”

自小读书?

这个时代,能读书的女人,那都不是普通人家,非富即贵,又怎会来这个地方,抛头露面,开一个小小的酒肆?

看来,这凤姐的身份,不一般呐。

当然,相比之下,他对今晚,要来找他的那个“女人”,更感兴趣些。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