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廖红梅,宋子瑶虽然觉得厌恶,不过也只告诉自己以后防着点这人就是了,没放太多情绪。
随着一声“胜利大队的来这集合嘞——”的喊声,几人找到了组织。
“我是你们的大队长谭今水,跟我走吧。”
谭今水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中等身材,皮肤是常年在地里劳作造成的红黑。
谭家村一半以上的人都姓谭,今字辈儿的也多,宋子瑶以前还跟着谭今贺见过好几个。不过倒是没听说过谭今水。
看到新来的几个知青娃娃,谭今水本来就拧着的眉头立马拧得更深了。
他们大队前前后后来得有十来个知青了,人数是所有大队最多的,本想说该到头了吧,结果呱唧一下又来四个!
知青们虽然识字有文化,不过干地里的活,却是没个两三年锻炼不出来。
这还是勤劳肯干的。
有那懒惰成性的,年年都拖后腿,欠了大队一屁股债!
更重要的是,知青人数一多就不好管理。
那些只有一两个知青的大队,知青讨好当地人还来不及,根本翻不出什么花浪来。
可人一多,就知道抱团了,无论内部怎样,对外都是枪口一致。
于是,偷奸耍滑、偷鸡摸狗的事也就跟着来了......
谭今水再次愁眉苦脸地打量了几人。
三个娇滴滴的女娃,男娃也弱得跟个小鸡仔似的。
一下子就甩给他四个包袱啊!
“走吧!”谭今水在心里长叹一口气,率先迈步,闷头在前面领路。
宋子瑶的行李不多,倒还可以跟得上步伐。
其余几个则累赘一堆,脚步踉跄。
“子瑶,子瑶,你帮帮我啊。”
是廖红梅在后边喊,宋子瑶装没听见,脚步更快了。
公社的主干道是一条沙土路,此时的路边停着一辆拖拉机。
那是胜利大队来接人的交通工具。
谭今水冲着拖拉机上的人喊道:“今贺,准备走嘞——”
宋子瑶身体一僵,慢慢抬眼朝着前方看过去。
没想到,第一次见面,这么猝不及防就来了。
谭今贺懒洋洋地靠在拖拉机旁,长腿交叠,嘴里漫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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