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单位环境舒适,有一个敞亮的单间,房间面积也不小,有大概9平方,放了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带穿衣镜的双门衣柜,相当不错。
厨房面积也大得多,一应家电齐全。
佣人房在一楼,主人都住在楼上,奇怪的是,肯特夫妇是一人一间卧室。
丽雅先带她熟悉环境:先生的房间,要求早上先生上班后清理一遍,用吸尘器清洁地毯、倒掉垃圾;克里斯的房间也是上午清理,主要是要清洗换下来的睡衣、臭袜子;太太的房间下午清理。
上午丽雅送克里斯去国际学校,这个时间张文雅要去买菜,会给她买一辆自行车,菜市场不远,以前的保姆不会骑自行车,都是走去的。
买菜回来,要清理父子俩的房间,将衣服分别清洗,教她怎么用洗衣房的滚筒洗衣机和烘干机。除了按钮是英文标注外,操作很简单。张文雅特地买了一个小笔记本记下来单词。多年不用,单词早忘光了。
丽雅其实不会中文,张文雅用磕磕巴巴的英语跟她沟通了半天,连猜带比划的,倒也不是很难懂。
丽雅上午回家后睡个美容觉或是参加太太团聚会,克里斯在上海美国学校就读初中部,在学校吃午餐,下午放学接回家,没有住校。
张文雅原本以为按照美国人教育孩子的方式,会早早让孩子住校适应集体生活。
克里斯长得像是基因突变,肯特夫妇都相貌普通,就是普通美国中产白人精英阶层的平均长相,和蔼可亲,见过就忘。克里斯却集合了父母的优点,相貌英俊,剑眉星目,甚至有点过分秀气了。
这种长相的孩子,多半在学校会受欺负。要是体育方面再没有什么特长,就更难熬了。
克里斯在学校吃午餐,肯特先生中午吃工作餐,中午只有丽雅和保姆吃饭,只需要做两个人的食物,中午12点开饭。
下午丽雅一般都会出去应酬,下午6点接克里斯回家,肯特先生要是没有应酬,一般6点也就回家了。
晚餐6点半到7点。
如果会做西式甜点,晚上9点加一餐点心。
克里斯9点之前睡觉。
肯特夫妇一般10点睡觉。
早餐要在早上7点半之前做好,美国总领事馆8点半上班。
也不难,谁当了多年家庭主妇还不能修炼出怎么又快又好的完成工作的本领?
周日放假,早餐丽雅自己做,就是最简单的培根三明治之类,午餐晚餐都在外面吃,张文雅随意。要是他们去哪里旅游,也会带她一起。
她用纸笔分别写了中英两份时间表。中式早餐更花时间,西式早餐要快一点,她可以多睡一会儿。英文时间表只针对肯特一家,只写了早中晚餐时间。中文时间表是写给自己的。
早上6点半起床,有自己的洗漱间,花5分钟洗漱,5分钟换衣服,还有50分钟做早餐的时间,绰绰有余。
对照地图找到菜市场,算了一下来回大概是15分钟到20分钟,买菜时间控制在40分钟,9点半之前回来。
打扫肯特父子的两个房间是1个小时,要是来不及可以挪到下午。
因为只有她和丽雅吃午饭,所以可以少做点菜,丽雅还可能不回来吃饭,那就更简单了。
下午,打扫卧室之外的地方,其实要是经常打扫也不累,地毯上吸尘器,木地板用干布拖把推一遍就行;木地板半年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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