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中一动:难道伍德是故意示敌以弱?
不过这个想法在他看到伍德正襟危坐的样子后,迅速打消。
开什么玩笑?伍德会用计?
“在被告方提请证物之前,我再强调一遍,请在举证、质证时尽量简练,请不要让它变得冗长,增加所有人的负担。”
布鲁克林警告似的,看了伍德·沃德一眼,强调道。
“尊敬的法官阁下,我方提请……”
多娜顿了顿,继续说道
“提请1、2号证据,艾玛·吉尔森与蒙莉卡·拉塞尔的社交软件与部分聊天记录。”
“它们可以证明我当事人艾玛·吉尔森与蒙莉卡·拉塞尔仅是普通朋友关系,并不存在共同犯罪的可能。”
显然,多娜被伍德·沃德提请的一串儿不相干证据搞得措手不及,一时间不知道该顺着对方的思路进行,还是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辩护了。
通常的庭审中,控辩双方提请的证据顺序会经过细微的调整,对方抛出一个问题并进行证实后,另一方会提请相应证据进行反驳。
这样双方就同一问题进行辩驳,会提高庭审效率,加强陪审团记忆点。
但伍德·沃德上来提请的证据根本无从辩驳,且他所要证实的内容看似与本案毫不相干,多娜根本没准备相应的证据。
现在,多娜不得不按照自己的思路提请证据,但这会造成一种荒诞感,好像双方各说各的,她并没有针对对方提出的观点进行回应一样。
主动回避对方,不肯在同一问题上继续与对方纠缠,选择另外开辟一个新‘战场’的做法,通常只在两种情况下出现:
一是问题已经辩论清楚,辩无可辩。
二是己方理亏,继续纠缠下去会暴露弱点,需要转移注意力。
不论是那种情况,避战的一方在气势上已经弱了一头。
想明白这一点后,多娜收起了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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