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反手持刀,也就是这样。”
他掏出一支钢笔,用右手握住,钢笔大部分埋没于手掌之间,只有一小部分从尾指后露出。
本·斯通反握着钢笔,突然朝自己腹部刺去。
“就像这样。”
“这与死者身上的伤口相吻合。”
布鲁克林静静地听着本·斯通的发言。他并没有因为本·斯通露出这么明显的破绽而沾沾自喜——
本·斯通最后的动作,是自己握着钢笔,往自己腹部刺下的。
这实际上并不符合检方的说法,反而更贴近布鲁克林的“死者系自杀”的推论。
布鲁克林不认为本·斯通会留下这么明显的漏洞给他。
“我们将凶器与死者腹部的伤口进行了比对,经过大量试验,我们发现,如果死者自己反握凶器自杀,造成的创口应该成一定角度的倾斜。”
“但验尸报告显示,死者腹部的创口是平直的。”
他转身拉起科尔森,自己站在科尔森身后,双手从腋下穿过,握住钢笔,朝科尔森腹部刺下。
“如果自己动手,手臂会有很长一段富余,为了方便发力,手臂必然会弯曲,这将直接造成刺入的创口产生一定的角度。”
“如果像这样,怀里抱着人动手,手臂富余的长度可以通过双方的距离进行调节,便于找到合适发力的长度,造成的创口更平直。”
演示完毕,他松开科尔森,站在原告席上,最后总结道
“从凶器及创口可以看出,死者要想自己造成这么平直的创口,她需要重复自杀许多次,才能找到合适的角度。”
本·斯通最后看了一眼被告席,款款坐下。
布鲁克林立刻站了起来,连安娜法官维持法庭秩序的机会都不给,直接开口。
“我昨天说过,刀柄上的痕迹是为了抢救死者时留下的,但在我准备拔出刀时,确认死者已经死亡,所以我放弃拔出刀子。”
他必须立刻发言。
在本·斯通发言完毕后,现场已经响起不小的议论声,陪审团们甚至有不少人在自发地模仿他的动作,然后跟相邻的陪审员交流意见。
如果他不立刻发言,将局势扭转的话,本·斯通的推论将持续深入人心,在所有人脑海中留下印象,到那时他说什么都晚了。
这与昨天不同。
昨天是科尔森告诉他们是怎么回事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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