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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膝盖压在他的脸上,将刀尖对准他的眼睛,阴狠地说道。
“再瞎几把乱扯,直接杀了你。”
连番的伤害终于让这个街头混混,理解到了什么叫做心狠手辣,人狠话不多,他不敢再乱说话了。
“我们一起的有12个人,原来都是附近火牛帮的成员,埃姆顿是我们的小头目。”
“灾难过后,我们逃到了外面,流浪了一段时间,死了4个人,后来,在30公里外的沙溪镇外面的化工厂里找到了一个小营地,一共有十几个人,有老人有孩子。”
“我们手里都有枪,很快就拿下了那个营地,我们拿走了他们的食物,抢走了他们的车子,囚禁了他们。”
“但我们没有杀人,只是把他们关在了化工厂里。”
“后来食物吃完了,我们必须出来找物资了。”
“埃姆顿说,这片地区的丧尸比较少,容易找到食物,我们就过来了。”
“结果就遭遇了你们。”
说着说着,这个小混混感觉到身上的体温和血液一样,正在飞出流失,他涕泪横流,哀求道:
“救救我吧!饶了我吧!我虽然是个混蛋,但我没有杀人,我只是想要些食物,想要活着。”
“你们去杀了埃姆顿,他才是个坏蛋,他做了很多坏事,我们都是被逼的。”
“饶了我吧,让我干什么都行。”
“我不想死!”
里昂才不信他的鬼话,没有人认为自己是无药可救的坏人,他一脚踢在俘虏的脸上,让他闭上了嘴。
然后转头对莫尔说道:
“先把他送到医疗室止一下血,然后用铁链把他锁起来。”
“干完这件事,你去找召集所有的战斗小队人员。”
“在地下室1楼等我。”
“我去拿些装备,咱们今天,干死那帮孙子。”
莫尔一脸兴奋的点点头,激动地回应道:
“好的老板,他们就是一群杂碎,老莫尔一个人干三个。”
望着莫尔离去的身影,里昂心里却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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