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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窃贼(第1页/共3页)

只要逼迫自己暂时不去想那个英年早逝的未来,最近这一周,就是肖尧来魔都以后过得最愉快的一周。

每天晚上,他都可以度过和郁璐颖的二人独处时光。

晚上回到家以后,他总想找沈天韵谈谈,却接连几天找不到人。

“她都几点回来啊?该不会是夜不归宿吧?”沈婕在短信里这么问他。

“不知道啊……应该不会吧?”肖尧回复。

“这可不行,要搞清楚。”沈婕说。

是的,每个白天,他都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放在了和沈捷发短信聊天上。

收件箱的容量有限,每天都要清理一下,肖尧需要进行艰难的取舍。

“对了,你平时都不听课的吗?”星期四下午,沈婕终于这么问他。

“对啊,不咋听。”肖尧打完这五个字,又删掉了,改成“听啊。”

“是嘛?那你……我也是要听课的唷?”

肖尧皱了皱眉头,这是结束谈话的意思吗?

罕见的,还没等他回,第二条消息就随之而至。

“而且晚上我给你回消息,你反而回很慢了。”

“啊,不好意思,那是我最近在补课,”肖尧想了想,删掉“补课”二字,换成了“强化学习”:“那个老师不许我学习期间碰手机。”

平心而论,这句话本身没有一个字虚假。

郁璐颖这个好学生作为老师的时候,是典型的得其形不得其实——也就是说,会抓纪律,但不擅长开发笨学生的潜力。

不过最近情况似乎有所转变:这才两个晚上,肖尧已经觉得自己开始听得懂课了,简直是不科学。

以前奶奶花钱给找的家教怎么就没有这个效果?

“当然是我教得好。”当时,郁璐颖如是说。

“其实真的,我蛮聪明的,就是心思不放在学习上。别拿那种眼神看着我,这是姚老师说的,原话。”

不管怎么样,既然初得要领,就说明留级这事儿还有救。

同时……总觉得自己和郁璐颖之间的关系,多少有所增进。

等和沈婕的关系……确定下来,郁璐颖应该就不会觉得自己还不死心了。

那样的话,做回像从前那样的哥们,也就顺理成章了。

是说,到时候爱情友谊双丰收,还有啥不知足的?我老婆哪点不如郁璐颖了?

肖尧这么对自己说着,把目光从前排郁璐颖的后背上移开,去看沈婕有没有回消息。

下一节课是历史,肖尧的兴趣科目,自然听得仔细。

“马丁路德于1517年10月31日,在德国维滕贝格诸圣堂大门上贴了《九十五条论纲》……”

蒋老师是个很有骨感的老年人,一看就是知识分子。

他将老花镜摘下来,挂在脖子上,目光划过了全场。

“那么,就由郁璐颖同学……后排看起来昏昏欲睡的区雨琴同学回答,这是什么运动的开始?”

“……”无人应声。

“区雨琴同学?”

“蒋老师,”那个烫着大波浪长发的女生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老师我不叫区雨琴,请叫我欧阳千千,谢谢。”

班级里响起了一阵窃笑和低语,肖尧也抬头看向了这个“欧阳千千”。

这女生穿着改过的校服,做了美甲。当人们第一眼看到她时,感觉到的并不是对美貌的惊艳,而是一种宛若小精灵在指尖跳舞般的活泼与舒适。她的皮肤并不是传统审美的白色,而是一种温和的淡棕色——和一般认为深色代表的粗糙皮肤不同,她的皮肤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淡淡的,宛若咖啡牛奶的模样。

这杯咖啡牛奶里,甚至还加了些许巧克力豆——她的脸上长着一些不多不少,也不深不浅的痘痘,本该是这个年纪女生的大忌,却丝毫没有遮盖她的美貌,反而为她增加了别样的魅力和风采。肖尧记得,她的头发在没染之前,在阳光下依然会呈现淡淡的黄色,额上有着内卷的刘海。

今天她戴了一副大号的圆形眼镜,让她本来就不小的眼睛显得更加大,小而翘的鼻翼下,是鲜红的嘴唇:即使不涂口红也能如火焰一般红,与她的皮肤产生了强烈的反差。

“那么,欧阳千千同学……”面对这张桀骜不驯的脸庞,蒋老师无奈地又把眼镜戴上了。

“宗教改革。”欧阳千千说完便坐下了。

“好,那么我们继续说……”

他的话被广播中的音乐铃声打断了。

还没等历史老师说下课,教室里便开始吵闹起来,一些人开始顾自收拾书包。

蒋老师前脚刚出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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