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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章 蛇蝎(第3页/共3页)

中所记的数量我是打死也不信的——“黄金二十四万锭,另五万七千余两、银元宝五百万锭,另一百五十八万余两……”

呵呵。

金子不说了,咱只说那五百万锭银元宝。五十两的大锭咱也不算,就算刘公公的爱好是数钢镚儿,全换成五两小锭吧——那便是2500万两!

万历三大征,宁夏之役花了两百万两、播州之役也花了两百多万两、抗倭援朝打了七年,花了七百多万两——合计耗银一千一百万两而已!正德朝大明全国总收入是多少?

狱中的刘瑾托人向武宗哭诉:“老奴是光着身子被人从被窝里抓进大牢的,冷啊。能不能赐给老奴一两件衣服遮体?”

武宗是个心软的厚道孩子,马上让人挑了一百件旧衣服给刘瑾送过去。然后给出了处理意见:降职为奉御(低等级太监),发往凤阳闲住。

这怎么行?刘瑾必须死!否则,武宗厚道,哪天刘瑾再找机会当面一哭,一切都白费了——这种事张永可有切身体会。

张永拿着武宗的命令去了内阁,一起商讨对策。

随即,外朝文官集团参刘瑾的奏折雪片般涌来,通过内廷宦官们的手送到武宗案头。

这远远不够。

大家一致决定:二次抄家。

好吧,这次“抄出来”的可不再是金银财宝了。

弓弩铠甲等造反标配不说了,假玉玺、假龙袍,一应俱全。

而且,还有厉害的:一把折扇,扇骨里暗藏着两把利刃!

这不仅是要造反,刘瑾还要直接行刺皇帝啊!

死定了!磔刑。

看到很多人对此坚信不疑振振有词,我只想问一句:这些人头盖骨里包着的那东西究竟是脑子还是脑花?

且不论弓弩铠甲这等军国重器少了不顶用多了藏不住、也不说迷信时代身体有残缺者不能做“天子”(天之子)的社会共识,就说谋刺皇帝吧——把皇帝弄死,龙袍玉玺直接用现成的真货难道不好吗?脑子里得有多深一坑,才会提前做一堆假的给自己找不痛快啊!何况,单一件龙袍,要几百上千的人工花费半年以上才能完成——这事能瞒得住谁?不过大明的游戏规则是只要罗列罪状便足够了,不需要证据,更不需要逻辑思考。

最后说几件小事。

其一。武宗还是太子时,刚刚六个月,礼部给他爹孝宗皇帝上了封奏章:按照礼法惯例,天下公文奏章应该给太子抄一份,让太子从小熟悉军国大事!

您别笑。这可不是迂腐,这是鸡贼到家了!这叫“拥戴之功”!将来等太子登基做了皇帝……“您还在襁褓时,便是老臣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为您今日继承大统略效犬马。”

潜台词是——别看孝宗现在只爱张皇后(对了,古代皇帝里,唯一只有一个老婆的就是孝宗),保不齐以后按倒那个如花似玉,再生个小崽子,爱屋及乌想换太子也说不定。这是未雨绸缪的押宝。

懂?

其二。康海救过李梦阳——“对山救我”,记得吧?从此被打上阉党标记。刘瑾倒台,康海当然受到牵连,下狱。而李梦阳此时正当红。然后呢?

我们前文说了:不置一词,沉默。

万幸,实在查不出康海有什么问题,削职为民,回家了。康海看透了那帮满嘴仁义道德的家伙们,从此寄情山水,不再搭理那帮伪君子。

其三。扳倒刘瑾的幕后总策划是杨一清。好吧,刘瑾砸过杨一清的饭碗,他记恨。

那,是谁推荐起复的杨一清呢?

张彩。跟刘瑾关系不错的吏部尚书张彩、大明考成法的原始发明人张彩。

咦,跟刘瑾关系不错?阉党!

抓!

罪名是协助刘瑾谋反。

张彩在受审时质问审判官:“我已经官至吏部尚书,这个位置算当官做到头儿了吧?说我帮刘瑾造反,难道他能赏我做个副皇帝么?皇天后土、太祖太宗可鉴我心!诸位都是读书人,不能不讲良心啊!”

杨一清的反应呢?

沉默。呵呵,啥叫良心?多少钱一斤?

张彩惨死狱中(一说被毒杀)。母亲,妻子儿女发配岭南,至死再没回过中原!

其四。安化王反叛,第一个起兵平叛的将领是曹雄,时任陕西总兵。论功劳,应该是第二,仅次于生擒朱寘鐇的游击仇钺。然而,不幸的是,他是刘瑾的姻亲!所以,下场是流放戍边!第一个起兵平叛的堂堂军区司令,做大头兵去了。更有甚者,文官修的所谓正史《武宗实录》里,直接篡改了他第一个起兵平叛的事实——这个历史真相,是在杨一清的私人日记里发现的!

所谓的正人君子们,只是他们用以示人的一面~另一面,其本我,则是蛇蝎!

本篇知识点:偷,盗,贼,这几个字今天意思差不多,古代区别可大啦。

偷:小偷,窃贼。

盗:拦路抢劫的强盗(只是拦路抢劫,不以反朝廷为目标)。

贼:大股公然扯旗造反的流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