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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翻异别勘(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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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州有何吩咐?”刘海急忙忙站出来。

许遵道:“你去请曹提刑过府一趟。”

刘海是极其不愿地点点头,“是,下官这就去请。”

这登州府衙就已经是州府最高行政加司法部门,不可能再转交给县一级,故此也只能转交给刑狱司。

而且刑狱司职责也就是掌管各路刑狱,并且拥有督查、提审的权力。

在州府、县衙判决之后,刑狱司若觉得不妥,可以重新再审,要知道刑狱司可是直接对皇帝负责得。

恰好这东京路提刑官曹彦近日正在登州一代巡察。

过得半月,终于将曹彦给请来了,这一听要给阿云翻案,那桌上的美味佳肴顿时就不香了,筷子一放,不禁纳闷道:“许知州,此案证据确凿,且阿云也已经伏法认罪,还有何可辩的?”

许遵立刻将方大田伤人一案的判决交给曹彦,道:“此案乃前几日本官所判,还请曹提刑过目。”

待曹彦看过之后,许遵就问道:“不知曹提刑以为本官这番判决是否公允?”

曹彦稍稍点头道:“确实。守孝期间,不得婚娶,此有违孝道,也不是律法所允许的,方大田这么做,的确要受到惩罚,只不过这索赔的是否过多?”

许遵呵呵道:“不瞒曹提刑,其实本官也觉得这番索赔过多,但是但是韦阿大的索赔理由,也令本官无从反驳啊!”

说罢,他便让刘海将那份极为新颖的索赔单交给曹彦。

曹彦看完之后,无话可说,扪心自问,他可是写不出这么有理有据的索赔单,他甚至连想都想不出,问道:“这是何人所写?”

许遵如实告知:“此乃一个名为张三的珥笔之人所写,而且也正是这个人要为阿云翻案。”

“哦?”

曹彦又问道:“他是阿云的什么人?”

许遵笑道:“曹提刑莫不是忘了,阿云在行凶之后,曾救下一名溺水之人。”

曹彦猛然想起来,阿云一案自然是经过刑狱司之手,道:“我想起来了,阿云救得那人,好像就是叫做张三。”

许遵道:“张三为阿云翻案,多半是有报恩之心。”

曹彦稍稍点头道:“报恩之心,故值得勉励,但这法令如山,可不是报恩之理啊。”

许遵点点头道:“但是之前我们判决阿云一案时,似乎忽略了方大田等人在其中的责任,如今经此案审理之后,发现方大田他们对于此番惨案,是责无旁贷,张三认为此案足以令官府重新审视阿云是否有谋杀的动机。并且张三还说有一个新得证人,可以证明阿云绝无谋杀之心。”

曹彦问道:“什么证人。”

许遵道:“就是受害者韦阿大。”

这才是翻案的关键点。

曹彦皱眉道:“会不会是张三帮韦阿大索赔田地,从而令韦阿大改变供词,以此来报答阿云的救命之恩?”

许遵道:“曹提刑所言,倒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我相信张三不会做出此等糊涂之事。”

韦阿大是受害者,乃是此案最重要的证人,如果他要为阿云做供,就已经构成翻案的理由。

曹彦突然瞧了眼许遵,道:“我听闻许知州不服大理寺对此案的判决?”

许遵避重就轻道:“大理寺那边忽略了一些细节,本官给予补充。”

曹彦又道:“如果由我判决之后,许知州又有不服,那这岂不是白费功夫。”

这许遵可不是普通的知州,他是大理寺官员在此挂职,简单来说,就是朝廷见他干得不错,让他来此镀金,前途是不可限量,而刑狱司最终的判决,还是交由大理寺审查,许遵可是在朝中有人啊。

到时许遵又抗辩,曹彦觉得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做吗。

许遵稍稍迟疑了下,然后言道:“我之所以不服大理寺的判决,乃是因为大理寺的判罚有错漏,只要是秉公判决,我为何不服?”

曹彦点点头道:“好吧!我就接下此案。”

对于他而言,这桩案子没有任何疑点,即便不是十恶之罪,那也是谋杀之罪,不可能打成防卫过当,这都是许遵的同情心在作祟,他要纠缠,大家就都得陪着他,索性就给予他一个死心的理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