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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卷 兄弟,兄弟 第四十四章 狂追猛逃(第2页/共3页)

sp;他原本猜测,自己就算修炼了“第一仙术”,但毕竟昨天才凝结丹田,恐怕最多也只是七品炼肤境武士而已。修炼之路还长,他有足够的耐心,能慢慢练下去,直至晋升修士。

然而刚才这一掌,却远不止七品炼肤境的威力:只说那层淡淡的红芒,那分明就是罡气!

只修炼了一天,居然就能施展出堪比气丹境的罡气,这,这难道是俺在做梦么?

但摆在面前的那灰狼尸体,却明白无误地告诉他,这不是在做梦,这是真的!

他猛一下跳起来:“太好了,太好了,在万丈山里,我再也不是毫无战斗力的菜鸟了!嗯,这一掌如此厉害,我得好生修炼!对了,还得给它起个名字。干脆就叫‘火罡’吧!”

既然杀死了灰狼,就得处理战利品。灰狼的皮毛、牙齿、喉腺、爪子,都是上好的妖兽材料,在二阶妖兽之中算是较好的了。这一匹灰狼的全身材料,足以卖上几十两银子呢。

没有尖刀,便拿起倚在石头上的长枪,用枪头笨拙地切割着灰狼的皮——话说他也是惭愧,刚才忙中出错,竟忘了自己还有一杆长枪,居然赤手空拳地对付一匹灰狼!

张弃暗暗自嘲着,麻利地把灰狼身上的材料一样样切割下来,又挑选它臂膀上的腱子肉割了几大块,也丢进无弃戒中一个角落。反正无弃戒中空间很大,有三丈见方,一丈高,这么大的空间不用白不用。再说灰狼的肉质还是很鲜美的,正好当作食物。

一切处理就绪,剩下的狼肉便扔在林子里,也算便宜了周围的妖兽了。

正哼着歌站起来,提着长枪顺着林间道路往前走,张弃猛地一拍脑袋:糟了,大意了!

林间妖兽最喜欢什么?当然是鲜肉了,不管这块肉是它的天敌的,还是它的同伴的。

什么东西最能引来妖兽?不是肥美的鲜肉,而是满地的血腥!

他剖解灰狼时流出的鲜血,怕是会给他招来祸事!

张弃拔腿就跑,却发现,似乎已经迟了!

前头的林子里,出现了几点碧绿的光点;身后也有,那都是狼族的眼睛!

他竟忘了,狼族是群居族类,现在,那匹灰狼的同伴,来找他复仇了!

“跑!”张弃就算胆子再大,也绝不敢面对一个狼群,当机立断,撒腿就跑!

他一跑,林间的灰狼登时全都冲了出来:前面有三匹,后面也有两匹!

五匹灰狼,隐隐形成一个包围圈,唯一的生路,便是在他的左前方,那儿还有缺口!

张弃毫不迟疑,飞快地跑将过去;没跑几步,只听狺狺作响,一匹灰狼已冲到脚边,张嘴咬向他脚踝。这灰狼比他刚才杀掉的那一匹还要小,那模样,却像一条哈巴狗。

但张弃可不敢小瞧这“哈巴狗”,连忙一提脚,便是身子一歪,从一棵柒树边擦出去,正好那柒树干上有一个节疤,直撞得张弃半边身子一片酥麻,差点化作滚地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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